谷歌高管称Google+并非社交网络
据国外媒体报道,博客网站Mashable透露,谷歌(微博)社交业务高级副总裁维克•古多塔(Vic Gundotra)和Google+产品副总裁布拉德利•霍洛维茨(Bradley Horowitz)日前表示,Google+或许具有社交性,但是远不止于此,它并非是一个社交网络,而是谷歌所有产品的升级。
古多塔表示:“Google+仅是谷歌产品的升级。用户现在肯定很难理解这一点。他们习惯于把我们同其他社交网络对手相比较,并用社交化网络的标准来衡量我们,而并没有真正看到正在发生的事情:谷歌拥有令人震惊的产品,把这些产品结合在一起,将会具有更大的震撼力。”
谷歌拒绝就此发表评论。自去年秋以来,谷歌一直声称Google+将会被嵌入到其整个产品线中。
在去年10月的财报电话会议上,谷歌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拉里•佩奇(Larry Page)表示,他希望利用Google+改变谷歌产品的整体体验。佩奇称:“这就意味着要把身份和分享体验融入到我们的所有产品中,以便我们与用户建立真正的联系。网络共享将就像是分享现实生活中的所有东西一样。”
这就是谷歌已经着手做的事。在佩奇发表上述言论后,谷歌开始把Google+整合到谷歌基于云的办公套件Google Apps中。
预计,谷歌的所有产品组合都将采用Google+,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Google+不再是社交网络了呢?
加百利咨询集团分析师丹•奥德斯(Dan Olds)认为,并非如此。他表示:“这就好像是足球在朝球门飞去的时候,你去移动球门一样。在Google+发布时,谷歌并没有制止人们把Google+与其他社交网络进行比较,现在一年过去了,难道Google+突然就一点都不像Facebook了吗?这是自相矛盾的,站不住脚。”他还表示,仅仅是因为Google+被整合到其他产品线中,就会改变其本质吗?奥德斯认为:“从本质上来说,Google+仍是一个社交网络,它仍是一项服务,为用户提供与其他人分享和联系机会的服务,这也正是社交网络的功能所在。如果认为Google+并不是社交网络,那也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不过,市场分析公司Gartner的分析师布莱恩•布劳(Brian Blau)则认为,谷歌从来没有说过要重点与Facebook展开竞争。他表示:“我认为,谷歌高管上述言论的观点是正确的。他们或许并没有想着要把社交网络作为其支柱业务,当然,他们一直在努力让消费者认可搜索、定位及移动等技术。”布劳还指出,让整个产品更具社交性是谷歌的明智之举,因为这将会带来更大的信息量,反过来会为谷歌带来更大的收益。他表示:“也许你所看到的是对社交网络定义的改变。你认可的谷歌发展方向就是社交化将如何被整合到消费技术以及企业应用中的方向。相对于独立的产品来说,这将是一大特色。”
不过,Moor Insights & Strategy的分析师帕特里克•穆尔赫德(Patrick Moorhead)表示,他并不相信谷歌真的认为Google+不是社交网络。他指出:“这种论调只不过是聪明的产品定位。古多塔现在意识到他们无法与Facebook或Twitter展开针锋相对的竞争,因此,他试图改变竞争环境,降低所有人的期望值。只要Google+还是用户分享经验、表达情感或其他情绪的场所,那么它就是社交网络。”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