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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并轨再进一步 煤企谨慎电企待考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高立萍,张旭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2-24 09:54 
核心提示:上述义马煤业负责人也表示,在煤、电双方谈判中,对煤炭价格起影响主要还是煤炭企业本身的大小和实力,规模大并且资源储量丰富的,在谈判中就能占据主动,也影响煤炭价格。因此,即使取消了干预,也要看企业自身的情况。

电煤价格并轨又向前走了一步。国家发改委21日宣布,从2013年1月1日起,解除对发电用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电煤价格将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

这被认为不仅是给原来的干预政策画个句号,更是宣布电煤价格暂时并轨。煤炭分析师李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这里的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决定,包括原来的合同煤和市场煤,不过,“临时”也表示未来只要有需要,发改委随时可以重新干预。但他同时也认为,市场化潮流不可抗拒,只要今天放开了,未来很难再走回头路。

自从去年以来,国家已上调了上网电价,同时煤炭价格不断下跌,市场煤的价格已经接近重点合同煤的价格。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向本报记者称,由于煤价上涨动力减弱,取消限价对煤炭市场不会产生影响。

电煤价格干预始末

国家发改委对电煤价格的干预由来已久。

2008年起,由于物价涨幅较快,尤其是煤炭价格暴涨,而电价因为涉及民生而不能屡屡涨价,国家开始加大对电煤的干预力度。

2011年末,国家发改委宣布2012年继续实施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定2012年合同价格在2011年年初签订的合同价格基础上,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与此同时,对市场交易电煤亦实行最高限价。

此次发改委发文终结的是2011年底的干预措施。2011年,煤炭价格步步高升,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一度涨至近900元/吨。发电企业亏损严重,叫苦不迭。

发改委因此在2011年11月底发布《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对合同电煤适当控制价格涨幅。具体而言,纳入国家跨省区产运需衔接年度重点合同电煤以及产煤地用电煤,2012年合同价格在2011年年初签订的合同价格基础上,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

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5500大卡的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不过今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下跌。12月19日前一周5500大卡动力煤平均价格为635元/吨。低于发改委限价165元,比去年同期也下降200元左右。

2010年底国家发改委也发布文件,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煤价格与2010年等同。不过上述煤炭行业人士称,虽然发改委屡次对电煤价格干预和限价,但实际执行情况还是根据市场价格变动调整,甚至出现各种腐败猫腻。

这意味着去年底的“限价”,已经没有实际作用。另据本报记者了解,电煤价格并轨方案已经几经修改,只待正式发文执行,限价和干预措施也需及时清除。(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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