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分布式能源并网困境凸显行业壁垒
尽管分布式能源的布局已被提上主管部门的议程,并在全国上马了众多试点项目,但行业森严的壁垒,却成为制约其具体实施的瓶颈。据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王振铭统计,目前我国已建成分布式能源达500万千瓦,但其中大部分面临并网困难的问题。
专家表示,尽管不并入主电网的分布式能源也可以依靠独立电源供应自己社区或楼宇的用电,但独立分散的电源达不到降低能耗的要求,反而与分布式能源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如果没有智能电网作用下主电网与区域电网的结合,分散的电源起不到作用。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西方发达国家的分布式能源都会接入主电网。只有这样,独立分散的电源在出现问题时,社区或楼宇才可获得主电网的电力支援;同时,如果电源发电量大,也可接入主电网用作他途。
除并网问题外,分布式能源还必须突破森严的行业壁垒参与其中的任何一方都想争夺发展主导权。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电网公司负责全国电力的输配工作,当然希望在配电环节成长起来的分布式能源能够在它的主导下发展。如果让出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主导权,则无异于在输配电链条上打开一个口子,将配电环节拱手让人。据悉,国家电网公司目前已制定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初稿,目前该规定已上报国家能源局。
分布式能源发展至今,利益相关方都未能在电力标价等问题上达成一致。但如果由市场化的分布式能源公司来主导发展,则同样牵扯到天然气、电力、电网等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协调问题,森严的壁垒很难突破。
与此同时,一些相关法规也增大了突破行业壁垒的难度。例如《电力法》规定:“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同时,“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因此,如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分布式电源将多余电量直接提供给其他用电主体是违反《电力法》。
上述人士指出,正由于现存法规的相关规定,其他行业企业的分布式能源所发电量也只能卖给电网公司。但由于天然气价格高企等因素,分布式能源无法达到能与火电上网电价相竞争的程度,因此也很难被电网公司接受。
由此,专家表示,由于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分布式能源的接入标准尚未获国家能源局批准,分布式能源的发展目前也没有具体细则与产业规划,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对相关行业的利好也仅限于“政策鼓励”,未必能形成实质性利好。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