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压电网遭到质疑:中国还要建吗
“电荒”期间部分地区爆出的“窝电”现象引发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的讨论,国家电网公司借势力推其规划已久的特高压线路建设。部分区域电网公司认为特高压在经济性和安全性上并不比之前的线路好,而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技术路线分歧的背后是国网和区域电网之间的利益博弈。据了解,全国每年在电网上的投资约3000亿元,而特高压电网建设投资巨大,势必抑制区域电网的建设。此外,特高压在安全性上的争议也让部分区域电网人士感到不放心。
6月21日,华东电网一位人士指出,特高压交流工程投资太大,三纵三横的特高压输电线路规划投资总额超过5000亿元,是两个三峡的投入。“和500千伏电力输送线路相比,经济性上有待商榷。俄罗斯、日本、美国都停了特高压线路建设,只有我国在建设特高压。”由于质疑声较大,国家层面在批准特高压项目上也比较谨慎,至今只有晋东南—南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试验示范工程通过验收。国家电网公司发展策划部的一位人士指出,特高压工程审批周期非常长,没有3到4年批不下来。
该人士认为,500千伏超高压输电线路是比较好的输电线路,“从煤炭基地淮南就可以通过建设500千伏线路将电送到上海;浙江电力紧缺而福建相对宽裕,完全可以考虑建设一条两回的500千伏线路,从福建将电送到浙江,实现两个省相互调剂。”
一位三华(华北、华东、华中)地区电网的人士表示,用交流特高压将三华三大区域电网连接成统一运行的独立电网可能会影响电网安全,存在大面积停电事故隐患。资深业内人士表示,国网公司和区域电网在500千伏线路还是特高压线路建设上存在分歧,归根到底是利益博弈,甚至有观点认为国网在通过技术手段强化“全国一张网”,削弱区域电网的实力,这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设定的电改思路背道而驰。
“国网推行特高压就是为了加强全国垄断,形成全国一张网,这可能打破区域限制,与2002年国务院‘五号文件’确定的发展区域电网的目标明显相悖。”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电力专家指出。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业内简称为“五号文件”),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电网公司。由于这些区域电网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原国家电力公司资产比重较大,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组建工作。
资深电力专家表示,“五号文件”本来的设想是以区域电网为主,培育区域电力市场,但2005年以来由于国家电网公司的集权日益加大,区域电网公司的职责和权力大为削弱,“一个具体的手法就是国家电网公司将区域电网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按属地化原则划转到省网公司,让区域电网没有资产没有投入。此外,国家电网还将部分区域电网的管理职能上收到总部,现在不少区域电网公司只剩下网调权。”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从并不反对特高压建设的西北电网处得到印证。由于当地电力富余,用电需求不如东部,西北电网支持特高压建设远距离传送电力。但西北电网也承认,西部诸省省电力公司的建立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西北电网的实力。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