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常委、委员共话电价改革 电价过低并不是好事
2010年我国净出口产品电耗约为3.6亿吨标准煤,而其价格仅为国际市场价格的70%,相当于变相补贴了全世界。”22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专题组的第二次小组讨论会上,受邀列席会议的陆启洲委员就电价改革问题发言时认为,我国的电价偏低,给电力保障带来了很多问题。
陆启洲说,近年来,在煤炭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推动下,电价改革严重滞后,电价不仅不能反映资源稀缺性和供求关系,甚至不能反映成本。“电价过低虽然有利于老百姓降低生活成本,有利于改善民生,但是一旦危及到电力的安全保障,带来的问题就大了。今年国内电煤继续大幅上涨,火电企业严重亏损。”陆启洲建议,从调整电力结构入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对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结合我国能源储量、分布与需求的实际情况,在继续发展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的同时,应把风电、太阳能发电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位置。
“电价机制不顺。电价由供电企业与物价主管部门协议商定,小水电就更没有主动话语权,有的县上网电价竟然数十种之多。”刘晓庄常委提出,要尽快运用市场杠杆,理顺电价体系。“应根据《电力法》‘同网同质同价’的规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与完善科学合理的小水电上网价格体系,制定小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允许小水电借网向近区工业企业或城镇直接供电,推动小水电的产业升级和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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