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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当前电荒现象的策略思考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2 16:55 
核心提示:2011年中国经济的复杂性已经显现。继年初的“用工荒”现象之后,春夏之交缺电的现象,又在我国东中西部多个省市上演。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警,全国电力缺口保守估计将达3000万千瓦,堪称近年来我国面临的最大一次电荒,大部分地区夏季电力供应形势将更为紧

2011年中国经济的复杂性已经显现。继年初的“用工荒”现象之后,春夏之交缺电的现象,又在我国东中西部多个省市上演。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警,全国电力缺口保守估计将达3000万千瓦,堪称近年来我国面临的最大一次电荒,大部分地区夏季电力供应形势将更为紧张。作为应对措施,国家发改委随后上调了全国16个省(区、市)的上网电价,16个省平均上调上网电价约1.2分/千瓦时,但终端销售电价此次暂不变,以避免对CPI产生冲击。一般认为,国家此次上调电价对于缓解电厂部分成本压力与电荒有一定作用,也将有效抑制高能耗企业的盲目生产。虽然电价已经上调,但可以肯定的是,电荒现象在短期内很难得到根治,而且对于此次电价上调也存在着不同看法,如有观点提出调电价应对电荒实属懒政思维,或认为解决电荒问题不能绕开垄断等。因此,如何看待电价的上调对于确立未来电价的走势与电力工业的发展,乃至宏观经济的增长,都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从理论上看,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提高产品的价格即是向厂商发出信号,使其增加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或是缓解现有的成本压力,使其在保持一定利润水平下,足以维持正常的生产。应该说,此次电价上调兼具两方面的含义,而且后一点的寓意要偏重一些。之所以对电价上调存在不同意见,就因为目前的电力体制尚在改革之中,它并不是一个完全基于市场法则的体制,而是一个混合型体制,由此形成的电价也不是由市场决定的。

自2002年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启动以来,电力体制改革堪称一波三折。同一年煤炭价格实现了市场化。2003年7月,国务院出台《电价改革方案》,虽然对电价实施了一系列的调整措施,但是对电价市场化的推动作用并不明显。随后,持续两年的缺电延缓了改革的步伐。受2008年年初冰雪灾害与电煤价格飙升的影响,电力改革进程再次推迟。迄今为止,电价体制改革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从电与煤的关系看,目前“市场煤”与“计划电”的双体制运行,已成为制约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方面。煤价上涨不能顺畅传导出去,导致电力行业经营状况持续下滑,甚至陷入经营困难。这也是导致今年电荒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向发电企业的供煤还存在着“市场煤”与“合同煤”两种形式,二者价格差距非常悬殊,更加剧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从电力体制内部看,中国的电价构成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三部分。其中,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均处于政府的调控之中,输配电价则是电网企业根据电力购销差价核定的。前两者因为由政府主导定价,故无法真实反映市场的供需情况,目前“市场煤、计划电”的矛盾即是其后果;而输配电价则是由电网内部核定,价格也不透明,无法通过价格传导机制使电力上下游节约成本、强化管理。因此,应对此次电荒问题的难点就在于目前的电力体制还不是一个面向市场的体制,却又采取了提价这种市场化的手段。因此,可以断定其效率不是最优的,但还必须承认又是目前体制环境下可以操作的现实应急手段。如果不采取提价措施,则电荒现象势必进一步恶化,但提价在现行体制下很可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这也是提价受到质疑的主要原因之一。

从长期看,随着资源和环境成本的上升,电价上涨难以避免,但解决电荒问题的正确策略还在于继续深化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价格应该成为未来电力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涨价应当和改革同步进行,以涨价为契机加快改革的步伐。如果不推进改革,而只是涨价,电价机制没理顺,涨价便没有了实质意义,而且会加重用户的负担。“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电价改革,推行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和竞价上网试点,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积极推行居民用电的阶梯价格制度。”无疑,“十二五”规划为继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与操作要点。可以预计,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因素在电价形成中会发挥更大的作用,电价会真正反映电力资源的稀缺程度,电力工业的运行效率也会不断提高。电荒现象将逐步得以缓解。当然,由于电价改革的牵涉面太广,鉴于以往的经验,对改革的艰巨性与长期性也要有足够的准备。比如,一直未理顺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建立就非“一日之功”,因为煤炭、电力属于不同行业,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考量,目前的市场化进程也不在同一个位置,两者形成利益共同体来协调行动的难度较大。再比如,按照现在的改革方案,电网由国家控制经营的状况是基本不会改变的。从电网的自然垄断属性及电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看,这种制度安排有其合理的成分,但与此同时,也会带来非市场化因素对经营效率的影响,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也将面对复杂的监管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实施有效监管的难度无疑是挑战性的,而且以现行体制框架运行的时间恐怕不会太短。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十一五”末因节能减排受抑制的高耗能产业集中发力,重点地区行业的用电需求增长过快是近期用电量回升的重要原因。因此,从整个经济环境来考虑电荒问题,则应当抓好“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工作。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企业,一方面实行差别电价,并作为拉闸限电的重点,以此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对于仍在老路上运行的高耗能企业,各级政府部门应早出重拳、刚性降耗,下定决心关停并转。与此同时,运用各种科技手段,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降低单位能源消耗强度。这才是克服电荒现象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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