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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惩罚性电价应对电荒 倒逼企业节能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仇锋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20 14:08 
核心提示:2011年05月20日报道,在七年来的最大电荒之下,浙江采取了更严厉的节能举措:6月1日起,对44个行业的239家重点用能单位实行惩罚性电价,倒逼其改进工艺,节约能源。 昨天,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告诉早报记者,这一举措为国内首创,将

2011年05月20日报道,在七年来的最大“电荒”之下,浙江采取了更严厉的节能举措:6月1日起,对44个行业的239家重点用能单位实行惩罚性电价,倒逼其改进工艺,节约能源。

昨天,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告诉早报记者,这一举措为国内首创,“将节能范围从多为将被淘汰的高耗能行业扩大到高能耗行业,国内还没有如此大范围的‘倒逼’企业节能行动。”

加价部分用于地方节能

去年9月,浙江颁布《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对用能单位超过国家、省的能耗限额标准消耗的能源量(电量)实行电价加价。

该省选取了44个行业中产品较单一的239家企业为首批“惩罚性电价”的监察对象。超限额标准1倍以上企业,将在标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收0.3元;超限额标准1倍以内,每度加收0.1元。该省能源监察总队总队长吴光中表示,惩罚性电价将长期执行,限额标准将不断调整。

浙江遭遇严重“电荒”

吴光中表示,在239家企业中,可能超限额的不到10%,惩罚性电价主要在于强化高能耗企业的节能观念。

“浙江的‘惩罚性电价’是对‘差别电价’的升级、细化。”林伯强表示,电解铝、水泥业等实行差别电价的高耗能行业,多为浙江等地意图淘汰的行业,但高能耗行业只是单位产品能耗较高,很多不是高耗能行业,可通过改进工艺节能。“惩罚措施相当严厉,对很多工业企业而言,电力成本约占总成本的30%,超限额1倍以上每度电加价0.3元,意味着增加了30%的电价,将对企业产生极大的促动。”

今年,浙江遭遇七年来最严重“电荒”。该省经信委人士指出,电荒的关键在于电源建设跟不上需求增长。预计“十二五”浙江用电量年均增长7.5%~9.5%,但目前用电量同比增长已达18.5%。另一方面,新增电源少。今年浙江将新增装机容量260万千瓦,约占总用电负荷的6%,明年的新增容量为0,用电形势可能更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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