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监办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山东供电企业按照国家电监会和山东电监办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和服务的要求,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服务管理制度,建立保障性住房电力需求情况数据库,开通了保障性住房报装接电“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全省共完成保障性住房报装接电项目840个,业务办理流程和时限均符合监管指标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近日,山东电监办会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房管局、供电企业要密切联系,明确分工,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一是构建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与服务常态沟通机制,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向供电企业通报保障性住房项目用电需求,供电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保障性住房电力服务。二是健全保障性住房服务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市、县两级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第一责任人。三是开辟保障性住房报装接电“绿色通道”,供电企业要按照优先保障、优化流程、优选方案、优质服务的“四优”原则,实施受理快、勘查快、施工快、验收快、送电快的“五快”服务,切实满足保障性住房项目用电需求。四是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收费标准。五是确保保障性住房基建用电正常供应,将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建用电纳入有序用电方案予以确保。六是保证保障性住房供电工程建设质量,全面加强供配电工程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管理,确保供配电工程质量。七是提升保障性住房供电服务水平,供电企业要提供方便快捷的交费服务,并公平公正核收电费。八是强化保障性住房基础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要协调解决好供配电设施工程涉及的通道、房屋及民事补偿等问题,全力配合供电企业开展供电配套设施建设。
《通知》强调,为督促各地开展好保障性住房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山东电监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联合组织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整改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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