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监办负责人到联系县督导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
12月13日,河南电监办负责人一行到新郑市供电公司进行调研,督促推动基层供电企业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新郑市供电公司是本次监管专项行动主要领导同志联系县(市)。河南电监办负责人听取了新郑市供电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关于专项行动的汇报;查看了县电力调度机构、95598客户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供电营业大厅等部门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深入基层供电所,与一线职工和农电工进行了交谈,了解灌溉、抄表收费、居民交电费、“农田机井通电”等情况;向现场陪同的新郑市政府领导了解今年新郑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并亲自到保障性住房舒馨苑小区了解用电报装情况。
河南电监办负责人充分肯定了新郑市供电公司专项行动工作。同时,他指出,当前电力需求尤其是居民用电需求快速增长,受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使电力供应处于紧张平衡之中,面对复杂严峻的供电局面,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就是为了认真总结以往成功的经验,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把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用电放在首要位置,把保障居民基本的用电需求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真正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
他强调,当前,真正把围绕“一个维护”目标、突出“四个保障”任务、抓好“六个落实”举措、做到“六个必须”要求落到实处,要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保障居民用户生活用电需求。要以“保民生”为编制有序用电方案的基本原则,加强需求侧管理,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合理制定负荷阶梯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居民生活用电保障工作。二是做好保障性住房用电报装服务。保障保障性住房用电是保障居民用户生活用电的另一种体现,要完善业扩报装标准作业流程,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用电报装服务,为保障性住房接电等环节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加快报装供电速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用电需求。三是确保居民用户用电计量、收费公平公正。要全面梳理计量标准化工作流程,强化电能表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依据电能表的记录计算电费,不得随意分摊电费,不得加重居民负担。四是保证供电能力建设,提升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供电能力建设是保障居民用电的基础,合格的电能是优质供电服务的具体体现,要加强配网建设,科学制定综合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时间,提高抢修反应速度,尽量缩短居民停电时间,满足城乡居民用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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