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电监办召开河南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启动大会
11月16日,河南电监办在郑州组织召开了河南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启动大会。河南省省、市、县三级供电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300余人参加会议。河南省政府纠风办、省创先争优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也应邀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是河南电监办成立以来召开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电监会关于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吴新雄主席的讲话精神,宣读了《河南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河南电监办主要负责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行风评议活动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当前供需形势下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改善供电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供电企业自觉接受监管意识的现实需要。各级供电企业要按照电监会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建立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当前,要结合河南迎峰度冬的电力供应紧张形势,围绕“一个维护”目标,突出“四个保障”任务,抓好“六个落实”举措,做到“六个必须”,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行动,心系百姓,胸怀民生,不断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让老百姓体会到电力服务带来的光明和温暖。
河南省政府纠风办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做了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河南电监办和各级供电企业近年来在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对河南电力行业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的努力作出高度评价。他指出,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落实电监会部署,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省电力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他指出,提升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是个系统工程,既要有坚强的电网做支撑,又要有各专业部门的协调配合,更要取得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级供电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电监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实施好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排查梳理存在问题,夯实供电服务物质基础,践行新“三个十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电力安全有序供应,更好地服务民生、保障民生。
开封供电公司和新郑电业局作为市、县供电企业代表做了表态发言,提出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贯彻《供电监管办法》和新“三个十条”,以保障群众用电需求为重点抓营销管理,以完善停电抢修机制为基础抓供电质量,做好监督考核,建立常态机制,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其中新郑是此次专项行动中河南电监办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督促推动的典型县市。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