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监办开展电价成本专项检查 拓宽价财监管领域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下发的《电价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供电监管办法》和《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电监会要求,山西电监办结合实际,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于8月16日至9月2日,分别对大同供电分公司、忻州供电分公司及部分所属支公司开展了电价电费政策执行及输配电成本核算情况专项检查。目前,检查工作已圆满结束。
本次检查涵盖2010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以来电价政策执行及厂网电费结算、输配电成本核算等内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及相关财务账簿资料等方式,涉及2个地市和12个县级供电企业。
从检查情况看,各电力企业电价政策执行基本到位,厂网电费结算情况总体良好,输配电成本核算比较规范。但也发现:供电企业仍存在发电企业购网电量未执行大工业电度电价,峰谷电价、功率因素调整执行不到位,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不规范,输配电成本支出水平偏高、支出项目不合理,农维费超范围支出等问题,有些问题还较突出。此次检查也基本摸清了供电企业输配电成本的核算情况,初步掌握了成本的核算体系、项目的构成和支出的范围等,为下一步实施输配电成本重点监管奠定了基础。
根据检查情况,山西电监办在与受检单位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下达了监管意见书,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分类整改措施,于9月16日前按时上报。下一步,拟在省电力公司层面通报总体检查意见。明年年初,还将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真正实现价财工作检查、整改及处置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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