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电监局完成发电企业节能减排督导整改处理工作
今年5月,电监会组织开展了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督查工作,对2010年及“十一五”期间和2009年复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9月初,华中电监局按要求向电监会报送了对地方发电企业节能减排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统一检查和督导的基础上,华中电监局按电监会要求向湖北、江西和重庆地区的3家地方发电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向中央所属电力企业发送整改备案通知。整改过程中,华中电监局通报问题时坚持教育与惩防并重的原则,对发电企业违反政策,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坚决予以纠正,同时对企业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题积极协调、配合,较好的完成了电监会安排的处理任务。
通过督导,相关发电企业提高了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并从国家大局出发,认真配合电力监管部门的检查整改工作,积极完成了电力监管部门下发的整改要求,及时上报了整改结果。
结合前几年的节能减排督查处理情况,华中电监局将建立节能减排监管长效机制,对发电企业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党和国家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政策在湖北、江西和重庆三省(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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