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监办被江苏省政府评为“十一五全省污染减排先进单位”
6月28日江苏省政府在宁召开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十一五”减排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十二五”和今年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同时对“十一五”减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企业进行表彰。江苏电监办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十一五全省污染减排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并在大会上受到表彰。
江苏电监办自成立以来,始终把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江苏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充分认识做好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节能减排监管工作作为一个常态性的工作抓实抓好,全力以赴,狠抓落实,有力促进了江苏电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一是将脱硫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毫不放松。通过扩大监控范围、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公开,确保脱硫在线监控系统有效运行。我办从2007年7月1日起对全省125MW以上燃煤机组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实施了在线监控。二是积极推动节能发电调度和发电权交易工作,要求在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发电权交易,提高电力系统节能减排能力。三是主动将氮氧化物的排放纳入监管视线,鼓励在役燃煤机组配置烟气脱硝设施,就加强燃煤机组脱硝设施运行监管提出新的要求。率先在全国开展脱硝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目前,《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方案》已顺利通过评审,脱硝机组已陆续接入江苏电监办脱硝在线监测系统。四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监管工作,完善合同文本,规范了可再生能源全电量保障性收购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通过加强电力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和“三公”调度交易监管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江苏能源生产结构。五是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按照电监会的要求还首次组织开展了对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的专项督查,积极参加省政府组织的节能减排专项检查行动,发挥电力监管机构应有的作用,促进了电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为江苏“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作出了贡献。
江苏电监办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不断扩大在线监控范围,进一步完善脱硫(硝)在线监控,加强可再生能源监管,落实差别电价,建立节约能源、资源和降低能耗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节能减排工作的合力,全力推动江苏电力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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