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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全面启动2011年“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工作

来源:电监会办公厅 作者:电监会办公厅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01 22:38 
核心提示:为深入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办稽查[2011]36号)的安排,电监会于近日成立六个重点排查工作组,对全国24个省级电网公司用户受电

为深入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办稽查[2011]36号)的安排,电监会于近日成立六个重点排查工作组,对全国24个省级电网公司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对其余省级电网公司的重点排查委托各派出机构负责。目前,重点排查工作组已先后赴广东、甘肃、吉林、内蒙、上海、湖北、云南等省开展重点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主要是对2010年4月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以来的用户受电工程进行排查,特别是对2010年12月电监会印发《关于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办稽查函〔2010〕426号)以来的用户受电工程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供电企业对电监会开展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以来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供电企业是否存在直接、间接或变相“三指定”行为的情况;供电企业对照《关于对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办稽查函[2010]426号)的整改情况;供电企业对用户受电工程的办理、服务、信息公开等情况;供电企业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关联企业承揽的用户工程情况;供电企业自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批准收取小区配套建设费以来,小区配套建设费的收支情况;小区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选择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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