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监办认真开展“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电监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四川电监办认真开展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了专项治理的阶段性任务,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6月中旬,四川电监办由组成了专门的复查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核实情况、走访用户等方式,分别对资阳、巴中、广元供电局(公司)等3个地级、4个县级供电企业的“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按照电监会的要求,具体制定了复查工作方案,其程序合法、内容具体、目的明确,确定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是否仍然存在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是否以分公司名义借用资质”等三个方面作为复查工作重点。 从复查情况来看,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有组织计划,有措施步骤,有目标责任,有奖惩考核,各地能对照电力监管机构的要求,认真整改《责令改正通知书》所列内容。
为使供电企业进一步提高对“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四川电监办以川电监(2011)28号文件,及时转发了电监会对“三指定”治理重点抽查企业复查情况的通报,并要求各供电企业根据通报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开展自查,通过举一反三,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关口”前移等方式,认真查漏补缺,自觉加强整改,切实把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根据电监会稽查局对2010年直接抽查有关供电企业“三指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责成四川电监办立案调查的要求,四川电监办于6月22日分别“对出借资质、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配电工程电气实验”的两家四川电力建设单位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将在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处理。同时还对“出借资质、涉嫌挂靠”的省内另外两家电力建设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两家企业目前正积极自查自纠,并上报了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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