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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监办荣获省级节能先进单位称号

来源:山东电监办 作者:山东电监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04 10:03 
核心提示:4月26日,山东省召开了全省节能考核奖励大会,山东电监办被授予省级节能先进单位称号。山东电监办自建办以来,始终把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切实履行电力监管服务经

4月26日,山东省召开了全省节能考核奖励大会,山东电监办被授予省级节能先进单位称号。山东电监办自建办以来,始终把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切实履行电力监管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不断加大节能发电调度、替代发电、关停小火电、清理优惠电价等方面监管力度,狠抓落实,有力促进了山东电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狠抓小火电关停政策的落实。根据全省小火电机组的关停进度安排,及时核销了31台、41万千瓦关停机组的发电业务许可证。跟踪督查全省火力发电企业二氧化硫达标排放情况,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对限期整改未达标的企业注销运营证明,加快了脱硫治理工作的进度,促进了全省“十一五”关停任务的提前超额完成。

狠抓发电节能调度。充分发挥高效环保机组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力作用,监督调度机构优先调度高效、环保和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机组,全省高效机组年发电利用小时平均高于常规机组200小时。积极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发电权交易工作。201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1.5亿千瓦时实现了全额上网和足额结算;全省累计完成替代电量164亿千瓦时,节约标煤17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11万吨和390万吨。

狠抓节能减排动态监管。按照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要求,重点围绕关停小火电、发电权交易等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先后4次组织全省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针对部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投运率不高的问题,联合省环保厅、物价局,通过全省脱硫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每月核定脱硫设施投运率,将年度投运率作为执行脱硫电价的依据。对全省享受脱硫电价的133台燃煤机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上年度脱硫设施投运率逐一核定,对不达标机组扣减脱硫电价,实现了对全省燃煤电厂脱硫的动态监管。

狠抓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清理。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和《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省实行优惠电价的8家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优惠电价清理工作,对全省超能耗限额标准的17家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为全省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山东电监办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丰富监管工作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外电入鲁”战略,加大对火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检查,加强对高耗能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燃煤机组脱硫电价执行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情况的监管,确保国家电力节能减排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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