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监办认真做好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督查迎检工作
为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工作部署,根据电监会《关于开展2010年及“十一五”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国家电监会市场部牵头,会同山西、贵州省电监办组成联合检查组于3月8日至18日对江苏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和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五家燃煤电厂的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检查。江苏电监办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了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做好《2010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通报》的编制和发布工作,电监会决定对部分电力企业2010年度及“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供电煤耗及变化情况;厂用电率及变化情况;机组运行效率;二氧化硫排放及减排情况;烟气排放及治理情况;综合水耗及废水处理、综合利用情况;粉煤灰、石膏处理及综合利用情况;节能减排资金投入情况等。
为做好督查工作,检查组在江苏电监办的全力配合下,预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节能减排核查表、督查表以及发电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清单等。检查组在检查期间,一是召开发电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有关情况。二是对发电企业节能和减排情况分别进行核查,认真核实报表,仔细查阅数据;三是对节能、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调阅了历史数据,并询问相关人员。四是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各发电企业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督查工作,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和各种资料,仔细填报相关数据,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各项工作。通过这次督查,电力监管机构不但全面、客观地掌握了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的现状,也了解了电力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诉求,为做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江苏电监办和各电力企业的支持、配合下,江苏节能减排第一阶段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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