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调沟通 共建和谐电力
2006年1月15日,江西省凌成兴副省长在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负责人的陪同下莅临华中电监局拜访。华中电监局负责人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热烈欢迎。双方就电力发展、电力改革以及如何加强电力监管等工作进行了座谈。
凌副省长首先介绍了2005年江西省经济和电力发展的情况,并简要介绍了2006年全省电力工作的总体打算。他说,江西电力生产供应实现了年初省政府确定的“两个不拉闸、五个创历史新高、三个强劲势头”的总体目标,经济和电力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的成绩。他强调指出,成绩的取得与华中电监局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是密不可分,在华中电监局的帮助下,江西省完成了电网运行考核办法的修订工作,推行“三公”调度和“两个合同范本”有力地促进了江西电力工业的发展,解决了厂网电费拖欠问题。2006年全省将按照“保持增幅两位数,坚持三个不动摇”的总体要求,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最后,凌副省长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议江西省年发电量的10%用于电力市场竞价,二是建议尽快设立电力监管机构江西办事处,并表示将大力支持江西办事处的工作。
华中电监局负责人首先就凌副省长的两点建议作了说明。关于华中电监局江西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他说,江西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正在筹建之中,其工作将主要围绕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发放和供电服务监管展开。关于华中电力市场,他介绍说,根据电监会的总体部署,华中区域电力市场拟在今年启动模拟运行,我们正在按两部制竞价模式制定方案,将尽量做到省间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何局长强调说,华中电监局2006年将围绕电监会“深化改革,健全法规,培育市场,维护公平,确保安全,促进发展”的基本思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电力监管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电力监管条例》。以全面掌握监管信息为基础,以建立明确的监管指标体系为主线,以定期发布监管工作报告为目标,立足服务,强化协调,实现监管方式由定性监管向定性、定量相结合转变,由准入监管向持续性监管转变,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强化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电监会8号令,切实加强供电服务监管;继续做好电力许可证工作,按照电监会提出的“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的总体要求,与地方政府协调配合,努力开创华中电力监管事业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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