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急发风电计划 酒泉风电二期搁置争议快进(2)
然而,在“特急通知”下发之前,国家能源局同时批复了一度因争议而被搁置的酒泉风电二期300万千瓦风电场工程建设。
该争议被业界认为是国家有序发展风电与地方风电经济利益之间的强烈碰撞。
事件因今年3月19日酒泉市能源局的一份通知而起。当日,酒泉市能源局下发《关于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辖区内相关企业提出2011年的“建设任务”和“进度要求”,通知甚至对风电“具体机型”也做出了安排,并表示“完不成开发任务的企业,剩余指标的开发权中止”。
更引争议的是,该通知还提出设备的招标“原则上竞争择优选用该园区生产的风电设备”。
此通知引起了国家能源局的“注意”,国家能源局于3月27日下发了《关于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自行安排风电建设规模和向企业分配确认项目开发权,并不得以行政方式要求企业完成建设任务”。
同时要求“地方政府和任何人不得干扰风电建设市场,不得要求企业采购本地设备或提出有关产地地方保护等限制条件”。国家能源局一并停止了酒泉的二期建设,何时开建需等待国家能源局的批准。
随后酒泉能源局“求助”甘肃省发改委,上报《关于酒泉风电基地二期800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该报告于4月19日被甘肃发改委批示,并被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由此,4月27日,酒泉市能源局再次发出《关于加强推进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2011年前期工作的通知》,对辖区26家企业下达“建设任务安排表”,在设备招投标问题上同时要求各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努力实现地企双赢”。5月4日,酒泉瓜州甚至先行发起了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瓜州县二期建设工程的启动仪式。
对于地方能源局的无视,5月9日,国家能源局再次下发《关于酒泉风电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对酒泉市能源局提出严厉批评并强调“未经国家核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或许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5月中旬,酒泉市能源局局长吴生学携团来京向国家能源局作了专题汇报。此间其对媒体表示,造成双方出现巨大分歧的原因是没做好沟通汇报工作。
5月31日,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7月9日,又下发了《关于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300万千瓦风电场工程安排的复函》。
记者发现,此前争议的下达企业“建设任务”和“采购当地设备”的问题并没有被遏制,而是处于“搁浅”状态。
8月2日,酒泉瓜州县召开了风电二期项目建设推进会,其县委书记李丽表示,该县将集中攻坚赶进度,确保年内装机任务完成,同时会上还下达了2011年度风电项目建设任务,与各风电企业签订了《2011年瓜州县风电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设备采购方面,8月8日,在该批项目建设的北京协调会上,酒泉副市长詹顺舟针对中设国际招标公司拟定的招标方案,强调“酒泉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现有企业技术和装备制造能力完全可以满足二期工程设备招标技术规模要求”。
对此,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类似的地方保护很多风电发展大省都存在,而且十分普遍,有些地方甚至细化到机器的螺丝零部件都需要从当地园区采购。据记者了解,很多企业对此的态度是“忍气吞声”,一位风电制造商曾对记者表示,其实很多风机的零部件业主和机器本身都是有要求和规格的,如果采用当地的一些质量较差的部件,就容易造成风机整体质量的不稳定,发生风机事故。
根据电监会最新公布数据,酒泉地区今年以来各风电场已发生电气设备故障35次。这些故障共导致了4次风电大规模脱网事故,分别导致598台、400台、702台、1278台风电机组脱网。(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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