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35次故障 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名不副实
7月18日,国家电监会在其网站发布《西北区域风电安全状况及监管实践》(下简称《报告》)称,酒泉地区今年以来各风电场已发生电气设备故障35次,事故反映出风电机组制造商对风电机组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的承诺没有兑现。
在我国风电基地相继投产之后,风电安全运行存在的问题也一直存在。今年上半年,有“风电三峡”之称的酒泉风电基地发生4起大规模风电脱网事故,此外张家口亦发生了2起大规模风电脱网事故。
国家电监会在对事故进行调查之后指出,已投运风电机组多数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不满足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在电网出现故障导致系统电压降低时容易脱网,并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风电场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频发的通知》,提出风电机组必须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的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低电压穿越能力改造计划。
据风电场负责运行管理人士介绍,在采购风电机组时,风机制造商的确曾承诺其机组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但事故的接连发生让人们意识到,风机制造商所承诺的低电压穿越与风电场的实际要求并不是相同的概念。
运营事故频发
今年上半年,酒泉风电基地发生4起大规模风电脱网事故
由于甘肃、新疆、宁夏等西北地区风能资源丰富,该地区风电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统计显示,今年西北地区新增风电场56座,新增装机容量553.65万千瓦,增长率为161.5%。
国家电监会西北电监局经调查发现,酒泉地区今年以来各风电场已发生电气设备故障35次,其中,电缆头故障造成集电线路跳闸21起,保护插件故障造成设备跳闸或开关拒动5起,其他故障9起。这些故障共导致了4次风电大规模脱网事故,分别导致598台、400台、702台、1278台风电机组脱网。
按照《报告》的调查结果来看,风机制造商要为风电大规模脱网负首要责任,最核心的问题仍是风机技术广为诟病的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虽然风电场与电网调度机构签订的并网协议都明确提出风机须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风机制造商也承诺其风机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但事故反映出部分风机制造商的承诺并没实现。
风电业内人士称,在风电发展刚刚起步之初,风电业界包括电网企业对低电压穿越能力不太关注,在采购合同中也没有相关条款。
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发布《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明确提出了对低电压穿越能力的要求,风电场亦随之要求风机制造商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
但事故接连发生证明,即便是在《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发布之后采购的风机仍然不具备低压穿越能力。
“风机制造商说的低电压穿越能力在实际运行当中是不具备的。”一位风电场负责运行的人士说,“达不到我们电力系统的要求,电网稍微有点儿波动就直接脱网了。”
排队改造
国内风机制造商正在对并网机组进行改造,很多风电场还在排队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国内风机制造商目前正在对并网机组进行低电压穿越能力的改造,由于能力有限,很多风电场还在排队。
在西北地区则依据《西北区域风电场并网管理暂行规定》对风电场进行整改,5、6月份,酒泉地区未发生大规模脱网事故。
但也有业内人士对将风电大规模脱网的主要责任归咎于风机制造商表示质疑,而这质疑的并不是对低电压穿越能力改造,而是如果这种责任判定的方式持续下去,对风机制造商是否公平。
《报告》对于风电场和电网的责任也有认定,指出风电场工程管理和运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并网管理有待加强等,但都不比风机制造商在事件中的责任那么关键。
“风电大规模脱网的原因很复杂。”一位业内人士说,“比如,电网出现了故障就应该是电网的责任,不能只要求风电制造商抵御电网故障,还得要求电网研究解决自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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