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招标门槛提高 冲刺海上风电第一大国储备技术实力
“十二五”期间,“稳妥积极”将是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的基本思路。
这是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的全国海上风电工作座谈会上传递的信息,他同时透露,国家能源局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第二批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招标,总建设规模将在150至200万千瓦之间,较第一轮招标100万千瓦的规模有所提高。
运行经验成“硬杠杠”
据座谈会上的信息,第二轮海上风电招标将不局限于江苏,已经完成省内海上风电规划的山东省也将被重点考虑,同时有可能入围的还有河北、辽宁、浙江、福建等省(市/区)。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副司长梁志鹏对《中国能源报》记者透露,尽管第二轮招标扩容,其门槛却较第一轮更高,主要体现在在单机容量、风场规模、投资主体数量和试运行经验等方面。
刘琦表示,“规模开发,技术先进”是海上风电工作的原则之一,“未来海上单机容量应当从3兆瓦以上逐步发展到5兆瓦以上;潮间带项目的单机容量应该不低于2兆瓦;在资源条件充足的地区,单个项目原则上应不低于50万千瓦。”刘琦说。
亚洲最大的风电开发商国电龙源电力总经理谢长军对本报记者表示,与陆上风电不同,海上风电的海工费用较高,风机设备造价仅约占项目造价的 35.5%,因此无论是机组的单机容量,还是风电场的装机总量,不达到一定规模就不具备盈利性。他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单机容量小于2.5兆瓦的风电机组无法实现盈利,而海上风电场的规模在20万千瓦以上才具有盈利性,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则需达到50万千瓦。
一位国家能源局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国家能源局对第二轮海上风电招标的单机容量要求或为“大于2兆瓦”,“主要考虑到一些介于两者之间的机型,比如上海电气的2.3兆瓦型风机。”该人士表示。
在运行经验方面,对开发商的要求不排除把“必须有50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的运营业绩”这一标准提高到100万千瓦以上的可能。“因为未来海上风电场就是按照100万千瓦规划的。”该人士表示。而在设备商方面,刘琦与梁志鹏都指出,没有经过一定时间试运行的机型不能批量生产进入工程应用。
梁志鹏还表示,为避免无序开发,原则上,海上风电一块区域将交由一家主体开发,同时海上风电项目的审批权将保留在国家发改委,严禁地方政府私自核准海上风电项目。
政策灵活,“接口”不少
尽管门槛提高,此次全国海上风电工作座谈会传递出的精神宽中带严,具有相当的灵活性。
比如,刘琦提到,下一轮招标对风电机组采取较严格的技术要求,商家投标的机组要经过认证和电能质量测试,机组要有一定的运行业绩。
根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易跃春提供的材料,目前仅有华锐3MW,金风1.5MW和2.5MW,上海电气2MW,明阳1.5MW和3MW,海装2MW,三一电气2MW,联合动力1.5MW,远景能源1.5MW等8个厂家共54台机组有海上风电运行业绩。
这是否意味着“海上风电俱乐部”的成员可能仅此八家呢?答案并非如此。刘琦表示,已经取得海上风电开发权的企业,要为风电设备企业新机组的试运行提供便利条件。这意味着,没有试运行经验的设备商依然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合作获取经验。刘琦还补充,开发商经由原核准机关批准,可以在原有核准规模之外增加一定测试或试运行的机组容量,为试验创造便利。
“只要不影响大的格局,(项目业主在特许权项目周边)加三万、五万(千瓦)的试验风场原则上也没关系,当然有个度,因为加多了就牵涉到输电线路和海域使用的变更。”梁志鹏向记者进一步解释。
他同时表示,虽然第一批特许权招标项目中的风电场规模只有20万-30万千瓦,但是由于在招标时就考虑到每个项目的独立性和分散性,加上“一个区域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未来项目扩展到50万千瓦,甚至100万千瓦预留有充分余地。
“十三五”或成
海上风电第一大国
国家能源局方面表示,目前,我国海上风电尚处于起步阶段,“十二五”期间,将每年安排150-200万千瓦的总开发规模,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在机组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全产业链培育海上风电工程技术能力,提高海上风电产业整体竞争力。正在制定的 “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规划初步提出,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是:2015年建成500万千瓦,2020年建成3000万千瓦。今后,海上风电将成为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域。(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