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在青海省取得260余万千瓦风资源
为积极响应集团公司“转方式、调结构、强机制”的战略部署,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在全面做好省内项目发展的同时,向青海等10个省市派出了人员谋求发展新空间。该公司项目筹建处进驻青海省后,充分发挥只争朝夕的创业精神,克服地域环境恶劣、人际关系生疏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对青海省风电、太阳能、中小水电及其它能源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迅速找准立足点,共与地方政府签署了4个合作框架协议,取得了260余万千瓦风资源。
这4个协议分别是:2010年12月13日,山东发电公司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署了海北州风电项目开发协议,取得了在海北州5个风电项目(300MW)的开发权,同时协议明确规定,山东发电公司享有在海北州各县域范围内后续风电项目的优先开发权;2011年3月10日,山东发电公司与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风能资源开发协议,取得了门源回族自治县所辖区域风能资源开发项目(一期重点开发皇城蒙古族乡风场)10万千瓦开发权;3月23日,山东发电公司与海晏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风能资源开发的协议。根据协议,山东发电公司优先开发海晏县所辖区域所有风能资源项目;3月25日,山东发电公司与祁连县签订风能资源开发协议。根据协议,项目开发范围主要是祁连县辖区域内风能资源开发项目,重点开发野牛沟乡沙龙滩、央隆乡5个山滩、默勒镇克日扎滩、峨堡镇、阿柔乡区域内的风场,分期建设总容量为195万千瓦。
据悉,山东发电公司青海项目筹建处在一边深度挖掘风能资源、光伏发电、水电、煤矿、热电联产等项目的同时,对已列入省级风电规划的6个风电项目开展了预可研编制工作,目前项目预可研收资工作已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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