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格尔木百兆瓦光伏发电示范电站”投资协议在青海省签订
6月10日上午,青洽会刚刚开幕之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青海格尔木市政府、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署了“龙源格尔木百兆瓦光伏发电示范电站”投资协议。
该项目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优先主题“可再生能源低成本规模化开发利用”的要求,为促进青海省大型并网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合理开发青海省太阳能资源,充分发挥科技攻关、地方发展、企业投资的优势,配合实施国家863计划“大型光伏(并网、微网)系统设计集成技术研究示范及装备研制” 重大项目,在青海省格尔木市投资建设100兆瓦大型并网光伏示范电站。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6000亩,位于格尔木市荒漠地带,预计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单位千瓦投资约2万元人民币左右。
项目具有较高的社会、环境和节能效益,有利于推动节能技术进步,促进当地节约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与火电项目相比,本项目每年可节约标煤58140t,节水约51.5万t,相应每年可减少向大气排放有害气体、废渣和温室气体。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可增加就业和地方税收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对于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和当地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项目建设中,青海省科技厅将协调解决在项目审批核准、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以保证光伏电站的顺利开发建设;协调解决在实施国家863项目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格尔木市承诺企业在选定区域内,享有光伏电站独家开发权;协调解决在项目审批核准、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光伏电站选址,落实光伏电站建设的各项条件;负责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包括光伏电站项目核准、建设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等;负责筹集项目前期以及建设所需资金,根据光伏电站建设需要和公司合同章程规定,分期注入资本金。三方将与中科院电工所携手合作,充分发挥丙方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中科院借助此光伏示范电站项目做好新能源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技术改造的攻关咨询,组织力量协同攻关,促进科技与生产相结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青海省新能源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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