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项目信息 >

沈阳绕城高速3.2MW光伏BIPV项目获批

来源:NE21.COM 作者:NE21.COM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7-19 22:17 
核心提示:光电建筑一体化即是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由于光伏方阵与建筑的结合不占用额外的地面空间,避免了地面电站占地面积大,以及可能面临送出难的问题,是光伏发电系统在城市广泛应用的最佳方式。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住建部关于对2012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财建便函[2012]33号),由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绕城高速3.2MWp光伏发电收费站及沈北先锋科技集团656kWp的光电建筑示范应用项目得到国家批准。目前,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正在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公布了2012年太阳能光伏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公示名单。公示名单中的项目总装机容量约225.4MW,根据光伏系统与建筑结合形式不同,将申报项目分为建材型、构件型和支架型,项目装机容量分别为35.6MW、86.4MW和103.3MW。补贴标准也较此前申报通知中的暂定标准有所降低,其中总补贴金额约12.87亿元。

辽宁太阳能此次两项示范项目获得国家财政总补贴2219万元。其中先锋科技集团项目是光伏与建筑物高度紧密结合的利用形式(建材型),补助标准为7元/瓦。绕城高速项目是光伏与建筑一般结合的利用形式(构件型与支架型),补助标准为5.5元/瓦,属于光伏建筑构件型。

通知要求列入2012年光电建筑应用项目示范的单位须在项目批准后一年内,即2013年5月底前完成相应的光伏发电装机任务。

通知还指出,2012年光电建筑应用政策向绿色生态城区倾斜,向一体化程度高的项目倾斜。这说明,光电建筑发展重点集中在以下两点:一是在绿色生态城区的公共建筑及民用建筑,二是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会展中心、机场航站楼、车站等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建筑。

光电建筑一体化即是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由于光伏方阵与建筑的结合不占用额外的地面空间,避免了地面电站占地面积大,以及可能面临送出难的问题,是光伏发电系统在城市广泛应用的最佳方式。光伏组件不仅满足光伏发电的功能要求,同时还兼顾建筑的基本功能要求。在德国等欧洲国家,光电建筑是光伏发电的主要形式。

沈阳绕城高速光电建筑示范项目介绍:

去年年底由辽宁太阳能公司建成投入运行鞍山析木光伏供电的收费站,经过一年的实际使用,取得良好的示范效应。今年在建的21个沈城绕城高速收费站将会建成总装机容量3.2MW的高速收费站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厂,这也是国内首个利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服务区建筑的光伏发电站。本项目全部采用采用光伏储能及市电互补的新型的负荷侧光伏发电系统技术,建成的各个光伏电源点做到即发即用,以尽量减少对我国落后的智能电网技术的影响。每天太阳能发电15552kWh度电,按照国家及辽宁省光伏上网电价1.3元/kWh计算,每天为高速公路收费站节省2.02万元的电费。

辽宁先锋集团光电建筑示范项目介绍:

辽宁先锋集团—辽宁软件职业专科学院13栋楼进行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辽宁软件职业专科学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占地面积2030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2780平方米。本项目对其中行政办公楼、四栋教学楼、教学主楼、食堂、图书馆、四栋宿舍楼、浴池共13栋楼进行太阳能建筑光伏项目建设。
本项目太阳能电池板光电装机容量655.65kW,采用用户侧并网发电模式,为学院日常教学、办公、生活等供电。太阳能电池组件选用235W高效多晶硅组件共2790块,逆变器采用功率为30KW共22台。本项目建成后每天可发2423度电,学院13栋楼每天用电量约5800度电(包括为日常照明、电脑、多媒体教学、空调等设备供电),辽宁太阳能公司将提供专利防逆流控制系统,光伏发电优先提供电能为用户使用,防止节假日光伏多余的电力进入园区上一级电网。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