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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惊曝骗贷案 信贷员造假骗贷逾1600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刘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2 16:30 
核心提示:继温州银行梧田支行副行长林晓雅挪用公款炒汇巨亏8000万之后,温州银行塘下支行再曝一起骗贷案,涉及金额高达1600多万。记者调查获悉,此次骗贷案是由银行内外勾结所致,涉案人员温州银行信贷员黄范晔已于今年4月中旬被捕,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温州银行惊曝骗贷案

继温州银行梧田支行副行长林晓雅挪用公款炒汇巨亏8000万之后,温州银行塘下支行再曝一起骗贷案,涉及金额高达1600多万。记者调查获悉,此次骗贷案是由银行内外勾结所致,涉案人员温州银行信贷员黄范晔已于今年4月中旬被捕,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内鬼”造假

“监守自盗”的骗贷案并不少见,但温州银行普通信贷员7次都能成功贷到1600多万元的事实难免引人深思。

记者调查了解到,黄范晔今年31岁,在温州银行工作近7年,算得上是一名资历较深的信贷员,主要负责银行信贷业务。

2008年,黄范晔的铁杆朋友陈某急需800万资金,在当地一家典当行借款之后,其中的200万债务由黄范晔出面做了担保。

警方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黄当时可能只是想帮帮朋友的忙,没有想到会因此牵出如此多的事情。

2010年,陈某在债务到期之后并没有偿还能力,典当行便调转枪头向黄范晔逼债。在万般无奈之下,黄范晔伙同陈某利用职务之便,以伪造房地产证、土地证及抵押证的方式尝试向银行骗贷。

“伪造的贷款证件是在火车站弄到的。去年6月份的时候,带着假的房地产证件,陈某以家电公司的名义向温州银行塘下支行提出了抵押贷款申请,经办人就是黄范晔。”知情人士透露,通过黄范晔在银行内部的运作,两人第一次拿到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度高达600万,部分资金主要是用来还债。

随后,尝到甜头的两人一发不可收拾,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黄范晔就用同样的手段,7次与陈某一起骗贷,涉案总金额超过了1600万。

“一般来说,普通信贷员只是银行的基层业务员,权利并不是很大。能够7次作案,并顺利地套现1600万元资金,温州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绝对存在问题。”温州某银行人士表示。

他告诉记者,去年,温州银行支行副行长林晓雅骗存款炒汇巨亏8000万元在温州闹得风风雨雨,也是温州的金融头等大案。银监局等监管机构多次审查银行存在的问题时,就已经将温州银行推到了风口浪尖。“没有想到还会有人顶风作案。”

谁来负责?

据记者调查了解,今年4月中旬,黄范晔在事发之后已经被警方逮捕。但是,为什么黄范晔能顺利,并且轻易地从银行将资金贷出来呢?

中国农业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农行的支行信贷业务有着严格的程序,至少会经由三层审批。支行的行长、信贷部门的负责人都需要对贷款进行审核,也要对银行贷款负责。

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本该对贷款进行严格审核的信贷部门负责人,甚至是支行行长并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在温州银行信贷部,主要分为业务员和业务经理两大类,而黄范晔则属于业务员。一般而言,业务员的主要工作是在外面为银行拉业务,而业务经理则是作为领导,对拉来业务的证件进行审核。”

“毫无疑问,温州银行并没有去当地的房管局对贷款的证件进行核对。”该人士告诉记者,在黄范晔案件中,他的所有信贷证件基本上都是伪造的,而业务经理出于对业务员的信任,也没有去认真核实。在对黄范晔的7次放款中,业务经理涉嫌失职。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的银行律师马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的放贷没有走完程序,属于违规放贷。按照一般的银行贷款流程,在房地产抵押中,银行到当地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是一个必要环节。“并不是说房产证在谁手上,房产就是谁的。银行在放贷之前,必须到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而房管局会对房产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在房产证背面进行抵押备注。另外,房管局还会开具一个他项权利证,这个是要银行来保存的。”马戈表示。

随后,记者联系了温州银行方面。该行内部人员认为,黄范晔伪造证件骗贷案的起因是信贷员的个人素质存在问题,从银行信贷的程序来看,银行都是严格按照银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的,在这起案件上,银行才是最终受损失方。(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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