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云计算 > 其他 >

苹果TV服务将在云计算领域对抗谷歌TV

来源:凤凰网科技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8 15:18 
核心提示:据国外媒体报道,金融公司Jefferis and Co.的分析师Peter Misek称,渠道控制商、内容提供商和开发商认为苹果将推出一款分销基础的视频服务,并可能采用全套的TV设备或者机顶盒的形式推出。

据国外媒体报道,金融公司Jefferis and Co.的分析师Peter Misek称,渠道控制商、内容提供商和开发商认为苹果将推出一款分销基础的视频服务,并可能采用全套的TV设备或者机顶盒的形式推出。

Misek在4月12日的研究笔记中写到:“我们认为,苹果在不久要推出一款云计算为基础的服务,并不是简单的音乐或者视频服务。”

这和目前售价99美元的一款苹果设备是不相悖的,这款设备能够使用户通过现有的TV设备观看Netflix和其他视频流。

Misek认为即将面市的苹果TV和谷歌TV很类似。谷歌TV基于Android系统,将Chrome网页浏览和搜索功能融合进用户已有的TV服务中。

谷歌TV目前应用在罗技Revue伴侣盒中、索尼网络电视以及蓝光播放器中,它自去年秋天上市以来市场反应一直平平。今年,谷歌计划将其Android商城应用到谷歌TV中。

苹果TV服务可能包括一个Safari网页浏览、iPhone、iPad以及Mac的内容和服务同步功能、以及苹果App Store所提供的350000多个应用程序。苹果该服务不仅要与谷歌TV竞争市场,同时也要对抗Netflix、亚马逊即时视频等服务。

这样的一款服务将有苹果在北卡罗来纳州Maiden新的数据中心提供支持,苹果COO Tim Cook表示该中心还将支持苹果现有的iTunes和云计算基础的MobileMe服务。有人猜测该中心还是网页基础iTunes和其他云服务的支持中心。

新的苹果TV服务能够和现有产品线很好的吻合,并促进iPad 、iPhone以及iPod Touche和Mac电脑的销售。

Misek还称:“除了分销渠道,我们认为苹果还会增加现有产品的销售和ASP(活动服务器网页),其将能够从中的光晕效应般的好处,并为一个iTV似的产品的推出创造良好环境。”

其他分析师则持怀疑态度,认为过去十年苹果都未涉足此领域,没有理由相信如今他们进军TV行业。

Gartner分析师Michael Gartenberg 4月15日表示:“苹果TV在任何时候都是最大的数字传说,认为苹果在未来两年或者是五年内会打造一款TV产品是不正确的。”

Misek是金融市场为数不多的预测苹果会推出TV设备的分析师。Piper Jaffray公司的分析师Gene Munster自2007年就开始呼吁苹果推出网络电视服务。

Munster在一月份称,苹果正在投资iPad和iPhone生产线上的LCD显示器,很有可能未来推出一款50英寸的苹果电视。

Gartenberg则认为,推出这样一款产品会面临很多挑战和风险,首先是投入和边际效益,然后到消费者问题和渠道问题。例如,苹果一开始尝试提供TV租赁时就遭到了很多电视网络商带来的阻力。“苹果如果要推出这样的服务,就必须找到一个完全变革的方式——正如iPhone一般。”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