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十二五”谱写民生新篇章
来源:合肥日报 作者:朱震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1-17 11:43 阅读:次
核心提示:加快形成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农民工居住条件改善等多渠道并举,多形式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住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未来五年,我市将建立完善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使百姓满足感和幸福指数持续上升。
收入篇
推动实施收入倍增计划
为增加居民收入,我市将在“十二五”期间推动实施收入倍增计划。我市将继续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在“十一五”末基础上翻一番以上,达到37700元和1400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7∶1。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着力扩大中等收入者人群比重。我市将构建以公平竞争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调节为主要手段的分配激励机制,推动中等收入者比重的进一步扩大。通过优化投资环境,营造创业环境,保护经营者合法收益,扩大经营者群体;通过年薪制、长期激励、外部竞争、自我约束等办法,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通过实行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的补贴标准,鼓励技术、知识等要素参与分配或实现资本化、产权化,鼓励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加快科技和管理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的形成。通过建立高级技师政府津贴制度,提高技能人才收入,壮大产业工人高收入群体。
同时,我市还将通过各项措施,努力提高低收入者和农民的收入水平。
教育篇
学区或成为择校唯一标准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实验区建设,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和终身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力争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90%,其中市区达到100%,农村达到80%;力争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巩固率达到99.8%,初中学生入学巩固率达到99.7%,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8%以上;同时,我市还将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并达到省定标准。
在《纲要》提出的众多教育目标中,最为群众所关心的是“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部分。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入园难”,尤其是“入公办幼儿园难”的问题将有所缓解。合肥市已经确定开展学前教育国家级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在“十二五”的后3年再建起百所幼儿园。
今后,学区可能会成为孩子上哪所学校的唯一标准。目前,义务教育阶段仍允许存在5%的择校比例,而在“十二五”期间合肥计划将其基本消除,以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卫生篇
医卫资源向社区和农村倾斜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建立起适应我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水平,适应全市人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使城乡居民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期望寿命,改善居民健康生活质量,减少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健康状况和卫生资源配置的差异。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处置、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疾病的防控以及职业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健全以“120”为中心的医疗急救网络,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适度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水平的标准。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倾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社区服务中心(站)示范化建设率达100%。
在城区建立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和康复医院为骨干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医院、中医院、建制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到100%。逐步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覆盖城乡、运转有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
生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供应制度,实行全市药品集中采购与统一配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理、运行和监管的有效形式。
就业篇
建立市场化就业促进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推行农民工培训券制度,实施“零就业家庭”援助项目,五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50万个,实现由劳务输出向劳务输入的历史性转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在未来五年内,我市将累计新增就业人数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4.5%以内。
我市将以国家人社部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开展验收工作为契机,努力推进全市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在创建组织工作方面,进一步强化对国家各项创建目标的理解和把握,确保创业型城市各项指标顺利通过国家考核;在创业服务方面,进一步强化创业培训后的创业服务衔接,并以组织开展“创业促进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在创业资金方面,切实贯彻落实“你贷款、我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畅通创业资金供给渠道;在创业场地方面,进一步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并将其他部门或单位兴办的创业孵化园区,统一纳入全市创业服务平台服务范围。
有关部门将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三类群体,作为落实就业政策的重点工作对象,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揽子”就业政策。针对毕业后长期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并为困难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
同时,进一步强化就业援助工作手段,对于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成员,继续通过公益性岗位、劳务型服务公司等就业援助载体,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建立起市场化的就业促进体系。我市将健全统一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就业管理服务网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营造城乡劳动力就业公平竞争、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的良好环境,引导劳动力在地区、城乡之间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 住有所居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健全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基本实现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全覆盖。将通过做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养老保险的接续工作,提高私营、个体、外资企业及自由职业者的参保比重;通过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建立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通过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将进城务工农民、失地农民以及农转非人口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并积极开展农村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也将逐步扩大。我市将逐步提高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与报销比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城镇职工年工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
同时,完善市、县(区)、乡(社区)三级医保管理和服务网,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城区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市、县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和全市三县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统筹并轨。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制度将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我市将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扩大覆盖范围,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加强基金征缴,确保失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
加大生育保险推进力度,将生育保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统一收缴保费,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五保户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和优待抚恤标准。积极救助五保、低保、特困家庭和长期患大、重病的城乡困难居民和重点优抚对象。
建立健全灾害求助体系,新建合肥市救灾减灾中心,全面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
“十二五”期间,我市还将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我市将以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为目标,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实施覆盖面和受益面,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加快形成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农民工居住条件改善等多渠道并举,多形式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基本完成现有旧住宅区的综合改造,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基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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