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拟推行“城市通智能卡”
今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加强哈尔滨市城市通智能卡应用服务管理,哈市政府拟定了《哈尔滨市城市通智能卡应用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正在网上公布,市民可通过网站、书信或传真的方式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征求意见稿规定,哈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客运等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应当统一应用城市通智能卡作为电子付费储值载体。持城市通智能卡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刷卡可享优惠。城市通智能卡分普通卡、学生卡、老年卡和优待卡四类。管理服务机构可根据需要独立发行具有相同使用功能的纪念卡、生肖卡、特色卡和定制卡。
使用城市通智能卡的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企业出现以下情形的,持卡人可以拒付费用,并可向哈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擅自提高票价;拒绝持卡人使用城市通智能卡;城市通智能卡读写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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