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大社保” 将实行8项民生保障一卡通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加强全省社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依托省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我省将加强社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从上月起开发建设“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实现社会保险、新农合、医疗就诊、社会福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保障业务的一卡通服务。
据介绍,我省将加快建设省级集中的社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省人社厅以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为依托,加快推广和应用“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面支撑“六类人群”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加快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省民政厅统筹建设全省社会救助(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社会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业务的全省一体化经办。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部门依托“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认真进行信息核查,有效解决数据和信息覆盖面不够、数据不准、时效性差等问题,避免重复参保及骗保现象发生。
省人社厅将会同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保持各部门业务经办系统不变,研究制定民生保障一卡通标准,依托全省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和“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实现社会保险、新农合、医疗就诊、社会福利、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8项民生保障业务的一卡通服务。
据了解,目前,省民政厅已对省社会救助(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全省“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建设方案,提出电子政务容灾备份中心解决方案。2014年1月至7月,我省将完成社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实现与“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的对接测试,系统上线运行,信息共享,各部门开展信息核查,并在部分领域开展民生保障一卡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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