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技术 >

NFC成移动支付新蓝海标准缺失普及尚需时日(2)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10 16:45 
核心提示:手机支付应该是NFC使用最广泛的一项,这种支付可在手机与POS机之间完成,也可通过手机跟手机的非接触式支付对碰一下,就可支付成功。目前,VISA和Master两大卡组织都已采用了统一的非接触式支付标准。在国外,韩国

手机支付应该是NFC使用最广泛的一项,这种支付可在手机与POS机之间完成,也可通过手机跟手机的非接触式支付“对碰”一下,就可支付成功。目前,VISA和Master两大卡组织都已采用了统一的非接触式支付标准。在国外,韩国的运营商SK电讯推出了名为MONETA的移动支付,移动用户只要将具有信用卡功能的手机智能卡安装到手机上,就可以在商场、超市用手机进行结算,无须携带专门的信用卡。在国内,基于NFC标准的手机支付业务在央行、银联以及运营商的联合推动下,已经进入推广阶段。

现在国内大部分使用手机乘坐交通工具,如手机刷公交、手机地铁票等,都是采用RFID射频无线传输的方式,而NFC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支付车船票。据悉,芬兰赫尔辛基的地铁乘客,就是使用NFC技术刷手机购票来乘坐地铁等交通工具。

在NFC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现实的问题,尤其是在手机支付方面,这些问题阻碍着NFC技术的全面推广:真正有NFC支付功能的手机屈指可数,无论是设备厂商还是第三方支付都无法确定这一蕴藏着巨大价值的产业链是由移动运营商还是银联来主导,而移动运营商对于支付标准也存在分歧。

NFC技术推广尚需时日

在众多移动应用中,手机支付具有很大潜力,成为运营商、银联都非常重视的一块内容,但是由于技术上存在着不足,NFC还不能很好地进入到日常生活中,我国目前的移动支付领域还停留在短信、客户端等远程交易方式上,真正的近程交易存在着交易金额受限、技术标准不统一,以及缺少政策和产业融合层面上的支持等问题。

不仅如此,由谁来主导NFC技术的手机支付这条产业链也是目前一个共同探讨的话题,由谁主导这条产业链决定了谁能成为这条产业链的先驱,获取更大利润;同时,产业链的主导者还能制约其他竞争者的发展,因此无论是运营商还是银联都想成为主导者,在这样的拉锯下,使得NFC技术的手机支付迟迟不能上线。

而在支付标准上,运营商与运营商之间,运营商与银联之间也不统一。中国移动(微博)主推基于2.4GHz的RFID-SIM,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微博)(5.47,-0.16,-2.84%)则选择13.56MHz的SIMPASS,运营商选择的这两种方式都只需要更换SIM卡,而不像NFC那样需要更换手机;但是银联目前推行的NFC支付是SD-NFC模式,同样也不需要更换手机,但是却绕开了运营商。

NFC这项技术的推广还需要一段时间,想要真正推广也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硬件厂商要加强对NFC技术的重视,并对其不断完善;国内的运营商和金融机构要尽快形成良好的合作方式和监管程序,这样NFC才能真正在国内进行推广。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