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柞水县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事项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县广播电视台新闻宣传力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打造县内强势媒体,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为县广播电视台面向县内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公开选调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职位及人数
1、面向全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公开招考选调记者5名(男性),后期制作及设备维护1名。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2名(男女各1名)。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品貌端庄; (3)政策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热爱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4)新闻或文史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体职位条件
1、播音员职位资格条件:
(1)形象气质佳,口齿伶俐,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2)普通话标准、流利、音质优美,普通话等级要求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含一级乙等);
(3)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 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户口所在地在陕西省境内。
2、新闻记者职位资格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电视节目后期制作及设备维护职位资格条件:
(1)热爱电视制作工作,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对动漫制作和三维制作有一定的基础;
(2)熟悉掌握电视节目编辑、包装软件等技能;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招考程序
拟于2011年5月25日开始至2011年6月25日结束。总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确定人选(录用)。具体分为四个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采取张贴公告、电视台和网站发布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5月30日报名地点:县电视台办公室 联系人:代雅 电话:4322106 提供资料及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及个人简历、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缴纳200元/人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5月30日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
4、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新闻记者、后期制作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播音员笔试占40%、面试占60%。
(1)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6月9日至10日。
(2)笔试内容为新闻理论知识、新闻命题写作、新闻稿件(编辑)、后期制作及设备维护理论基础知识、广播电视相关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后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3)记者、后期制作及设备维护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考生的思维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及综合素质。
(4)报考播音员面试分为四个环节:①上镜播音,播音稿为指定播音稿;②挑选面试题材虚拟主持节目(3分钟左右);③才艺表演:根据自身特长选择演唱、小品、朗诵等均可(3分钟左右),主要是测上镜的表现力、主持人的亲和力以及临场的表现;④记忆力测试。抽选测试内容(100字)默记两分钟后进行背诵。面试时由专家评委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平均分为应聘者面试的最后得分。
5、加分办法
(1)凡报考人员近三年来在相关报刊杂志上发表有新闻稿件、署名文章、学术论文的方可享受加分政策,国家和省市媒体分别加3分、2分、1分。
(2)在省市县媒体单位工作过,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的,有媒体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也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标准分别是3分、2分、1分。
(3)凡近三年在新闻单位工作时,受到国家、省、市、县表彰奖励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4)以上加分办法,同一类别按最高标准只享受一次加分政策。
6、体检、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的组织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政审必须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县选调选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8、公示选调选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录用意见,经县政府讨论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9、录用及待遇
(1)记者和后期制作及设备维护职位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局发文借调到电视台工作,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给,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局报县人社局,经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2)面向社会招聘的播音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公益性岗位对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县人社局负责按有关程序报批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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