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全票当选副市长
5月27日报道,今日上午,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王立军全票当选为重庆市副市长。
在市政府提交本次会议的人事任命议案中介绍,王立军,男,蒙古族,1959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一级警监,教授,研究员。1987年加入中共共产党,1976年参加工作。
当过知青、部队文书、职员、民警、派出所所长,曾任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锦州市副市长,2008年6月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厅局长级),2009年3月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市政府议案中对王立军评价是,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工作思路清晰,用于开拓创新,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围绕“平安重庆”建设,大力实施交巡警合一、专业警察进校园等警务体制和勤务机制改革,强力推进“打黑除恶”,重庆市民安全感指数创造历史新高,表现出较强的社会管理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处事公道,执法公正,要求自己严格,群众口碑好,广大干部群众赞誉其为“打黑英雄”、“公安楷模”。
职务
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中国有组织犯罪对策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常务理事
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所研究员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美国李昌钰法庭科学(法医)研究所特聘专家、教授
履历
1976.07——1978.04,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天池林场知青;
1978.04——1981.03,解放军00419部队文书、秘书、调度;
1981.03——1982.12,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职员;
1982.12——1984.04,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商业局职员;
1984.04——1987.08,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治安队队长;
1987.08——1992.02,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晓南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兼联合刑警队队长,大明派出所所长兼联合刑警队队长(1988.07 辽宁省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政法专业毕业);
1992.02——1992.09,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2.09——1994.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管理专业学习;
1994.07——1995.09,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5.09——1998.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刑警队、巡警支队队长(其间:1993.08—1996.07 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5——1999.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9.12——2000.08,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0.08——2002.07,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长、党组书记;
2002.07——2002.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2.12——2003.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3.05——2004.11,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4.11——2008.06,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6.11 聘为教授、研究员,2004.09—2006.04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EMBA)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6——2009.02,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正厅局长级,2008.09 起兼重庆市委政法委委员);
2009.02——2009.03,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9.03——2009.07,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7——,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1年1月14日上午,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并补选王立军为重庆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确认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王立军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的代表资格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