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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投1.61亿巨资在网络直播及网红电商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6-05-04 11:14 
核心提示:此次光线传媒与浙江齐聚股东金华傲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傲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自有资金130,965,120元受让金华傲翔持有的浙江齐聚36.3792%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光线传媒将持有浙江齐聚63.2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2016年5月4日,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传媒”)对外发布了两则投资公告。

据融合网|DWRH.net获悉,这两则投资公告分别是——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投资浙江齐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与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此次光线传媒分别投资的两家企业分别是浙江齐聚与杭州缇苏,融合网|DWRH.net通过查询发现,这两家企业分别涉足网络直播与网红电商这两大领域。

1.31亿元受让浙江齐聚36.38%股权 

在编号为2016-041的公告中,光线传媒称,光线传媒于2012年10月23日公告以7500万元投资浙江齐聚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金华长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齐聚”)32%股权。后因浙江齐聚股权发生变化,光线传媒持有股权比例变更为26.83%。此次光线传媒与浙江齐聚股东金华傲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傲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自有资金130,965,120元受让金华傲翔持有的浙江齐聚36.3792%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光线传媒将持有浙江齐聚63.2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对于此次投资,光线传媒称在2012年首次投资浙江齐聚时,即已敏锐的发现网络直播等互联网互动体验形式将是下一步的行业发展方向;从去年以来网络直播产业的迅猛发展证明光线传媒当初的布局是完全准确并具有前瞻性的。为了加大光线传媒与浙江齐聚的资源及业务整合力度,加快对互联网行业的探索和尝试,更好地使光线传媒的业务与网络直播产业相结合、促进,逐渐摸索并建立新的互联网业务生态圈,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继续增加对浙江齐聚的持股,以加强光线传媒在互联网领域的布局。

对于此次投资浙江齐聚,光线传媒在公告中提醒投资者,浙江齐聚有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风险、业务发展风险以及内容监管方面的风险等。浙江齐聚针对上述风险将加强其内控管理、拓展自身业务、保持行业敏感性、增强竞争优势。光线传媒对上述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000万元入股杭州缇苏

在编号为2016-040的公告中,光线传媒称,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线影业”)近日与杭州缇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缇苏”)签署《增资协议》及有关文件,光线影业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认购杭州缇苏新增股权同时受让杭州缇苏股东施杰转让的股权,本次增资及转让完成后,光线影业占杭州缇苏注册资本的6%。全资子公司光线影业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认购杭州缇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杭州缇苏”)新增股权同时受让杭州缇苏股东施杰(杭州缇苏董事长兼总经理)转让的股权,增资及转让完成后,光线影业占杭州缇苏注册资本的6%。

杭州缇苏成立于2013年10月,主营业务是为网络红人和明星艺人量身打造个人服饰品牌,并通过淘宝网等电商平台进行服饰服装的销售,主要品牌包括VCRUAN、腻娃定制、榴莲家、小兔定制、EZ14、曹露家、OMG、UUJULY、MDM、毛小兔、小不列颠哈尼王子、泡沫之夏(天猫自营店)等。(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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