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内容 >

“第一编剧”刘恒想圆导演梦 处女作剧本准备中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陈慧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3 12:09 
核心提示:《金》片上映后首周票房就冲破1.5亿,提到最得意片中自己所写的哪些桥段时,刘恒说:“有两个地方我挺满意,一是妓女们决定顶替学生们之后的伤感和恐惧,还有就是浦生临死前一直惦记着家里的麦子没收。”

张艺谋自评《金陵十三钗》的剧本是20年来他所遇到的最好作品,这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除了原著作者严歌苓,三度与张艺谋合作的著名编剧刘恒功不可没。他22日在京参加影人论坛时表示,原本设想的结局和电影上映版本有些许不同。

失意:《金》片首稿就被否定

看过电影《金陵十三钗》的观众应该有印象,刘恒在编剧的排名是首位,先于严歌苓。这无疑是片方对他创作的肯定。他透露,早在2007年就受命进行《金》片的剧本创作,没想到第一稿就被否定,颇有挫折感:“第一稿失败后,我就在想,这个故事能否站得住脚?为此特地去了趟南京。我沿着长江走了很久,工作人员陪我去看了南京所有的教堂,还和神父聊天,问清楚有没有地窖是可以藏那么多人的,以及平时的用途。当然也跟很多知道这段历史的人聊天。”

张艺谋曾说,拍《金陵十三钗》的决定因素是在看了刘恒交过来的第二稿。对此他坦承,五年间确实屡遇创作瓶颈,很长时间感觉写出来的东西连自己都没法说服,直到受到汶川地震的冲击:“击碎了我和人物之间的隔膜,受困于敌寇的人,和地震废墟下苦苦求生的人,一切的相濡以沫之举都有惊天地泣鬼神之效,催人泪下必在情理之中。”

满意:妓女们的伤感写得不错

《金》片上映后首周票房就冲破1.5亿,提到最得意片中自己所写的哪些桥段时,刘恒说:“有两个地方我挺满意,一是妓女们决定顶替学生们之后的伤感和恐惧,还有就是浦生临死前一直惦记着家里的麦子没收。”

《金陵十三钗》是刘恒、张艺谋继《菊豆》、《秋菊打官司》后的第三次合作,刘恒认为,张艺谋很了解他的风格,“张导认可我现实主义写作的能力,才让我来改编这个作品。”不过,影片现在的结尾还是与剧本略有不同,“电影最后是神父开着卡车把学生们运出城,远远望到长江。我当时写的是逃出来的人都上了一艘长江的帆船,此时响起圣母颂歌,大家留下了眼泪。”

创意:把主旋律片当艺术片写

国内的主旋律电影中,仅有刘恒当编剧创作的《云水谣》、《集结号》等少数影片能够做到票房和口碑双赢,但刘恒认为,在他眼中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主旋律”影片,他“只听从艺术的召唤,别的因素干扰不多”。他强调,红色经典并不是刻意做出来的,“而是经过时间沉淀,观众认可的。我从没把它当作主旋律电影,对我来说,它就是一件艺术品,是艺术片。”

至于总被外界称作“第一编剧”,刘恒并不认同:“这个说法不够准确。我觉得资深编剧坐到桌子前写东西,他觉得自己是(第一编剧)那就是,如果到处去说反倒傻了。”给人“做嫁衣”多年,刘恒坦言早有做导演的想法,“四十几岁时就想过这事,当时太犹豫,总怕毁了一世英名。今年我也57岁了,决定过把瘾,票一把!”据悉,签约小马奔腾的他已开始为导演处女作准备剧本了。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