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内容 >

《那些年》内地版预告片海报首曝光 1月6日上映

来源:腾讯娱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2 11:07 
核心提示:对于《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而言,该片自很早以前,便传出了“有望内地公映”的消息,但是后续的进度却一直悬而未决。日前,《那些年》的内地发行方也正式宣布,这部电影已经通过审查,并将会定档于元旦后的1 月 6 日内地公映。

由九把刀编剧并执导的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顺利通过电影审查。随即,《那些年》发布了电影的内地版海报,并且确定该片最终定档 1 月 6 日 全国公映。这对于期待已久的内地影迷来说,是个大好消息。 据悉,《那些年》的内地上映版本,高度忠于导演九把刀的创作想法和表达方式,非常值得观众期待。

《那些年》内地过审 定档1月6日 全面公映

对于《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而言,该片自很早以前,便传出了“有望内地公映”的消息,但是后续的进度却一直悬而未决。日前,《那些年》的内地发行方也正式宣布,这部电影已经通过审查,并将会定档于元旦后的1 月 6 日内地公映。在 2012 年的元旦前后,将会有十余部电影先后公映,这些电影题材、故事、演员各异,《那些年》的强势进入更为这个档期增添更多的话题和期待。在前不久时,《那些年》在台湾、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先后公映,所到之处无一不是口碑爆棚、票房大卖。此番《那些年》正式进军内地,有业内人士也预测称,凭借该片的“青春”看点与超高人气,《那些年》无疑将在 2012 年的开年领衔抢跑,同时再在台湾、香港之后续写“新的传奇”。

内地版本备受期待 高度忠于九把刀原创精神

先前《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在台湾、香港公映之时,片中一些大尺度的情节就曾引发观众们的热烈讨论。因而在《那些年》宣布过审之后,内地观众最为关注的,莫过于内地上映的版本是否会有调整。据《那些年》片方透露,电影针对上映地区的文化背景不同都会做调整,但此次令制片团队感到非常开心的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只做了微调,内地版本仍然高度忠于导演的创作想法和表达方式,非常值得期待。导演九把刀也相信,“大家走进电影院的时候,就会发现我们为了这部电影,在剪接室里所做的坚持与努力。”

内地版海报曝光 九把刀用电影“夺回青春”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目前仍在台湾、香港公映,据悉,该片的台湾票房已达 4.1 亿台币,这也在台湾华语影史票房收入里名列第三,而在香港,《那些年》目前的票房也已达到 6070 万港元,更将可能会在再收 60 万之后,超越周星驰执导的《功夫》,成为香港有史以来的华语电影“票房之王”。凭借着在《那些年》里的出色表现,剧中的男主角柯震东及女主角陈妍希,更是因此在两岸三地迅速走红,两人目前也已成为华人地区当红的影星。

作为一部经由知名作家九把刀自编自导,带有强烈“自传”特色的青春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回味了他在高中时的初恋故事。片中有关“热血”、“好友”、“青春”、“初恋”的故事,直让无数人为之动情,九把刀更表示,“这部电影,就是可以让你在看完之后‘夺回青春’。”此外,《那些年》也是由曾打造出《流星花园》等片的“台湾偶像剧之母”柴智屏鼎力监制,这位幕后功臣更对九把刀寄予厚望称,“九把刀有着高超的说故事能力,这就显示出他的成功并非一朝一夕的偶然。”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