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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让受性侵妇女处劣势 《证据法》一条文可能废除

来源:联合早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6 11:08 
核心提示:此外,她们发现遭强奸的受害女性报案率相当低。协会在这六个月内通过自设的支援热线,共接到24名女性的求助电话,其中14人透露自己遭强奸,但最后报警的只有六人。

条文在1872年

根据印度法律订立

道德”,其证词可能因此被推翻。

尚穆根指出,这项条文是根据1872年的印度《证据法》立下,其条文中的“人格不道德”是假设性乱行为(sexual promiscuity)的代名词。

这些假设包括,有性经验的女性是较不可信的证人,以及有性经验的女性更有可能同意进行性行为。

不应存在于新加坡法律

尚穆根认为这些假设已经“古旧”,根本不应该存在于新加坡的法律。

他指出,不管是男性或女性,任何关于他们性史的资料应该与案子有关才考虑在内,而这应交给法庭决定。

“我并不是说这节条文已可以完全与任何案子不相关。这还是取决于所呈上的资料,而且不是只针对女方的资料。”

废除此条文的诉求,由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于上个月30日在律政部展开的咨询会时呈上,并在昨天正式得到律政部的回应。

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执行董事林淑美说,协会在过去六个月进行了一项性侵犯受害女性扶助服务试行计划。

在研究与强奸相关的法则和法律程序过程中,她们发现了第157(d)节条文,并惊觉责难被害者(victim blaming)已成为法律的一部分。

此外,她们发现遭强奸的受害女性报案率相当低。协会在这六个月内通过自设的支援热线,共接到24名女性的求助电话,其中14人透露自己遭强奸,但最后报警的只有六人。

林淑美指出,受害者不愿报警的其中原因,是害怕被责难——被告可凭着她们的穿着打扮或行为以及她们的性史,反过来削弱她们的证词。

她也指出,绝大部分的强奸案例都属于熟人强奸(acquaintance rape)和约会强奸(date rape)。协会过去两年通过AWARE支援热线接获的34通遭强奸女性且愿意透露与强奸者有什么关系的求救电话中,只有一个案例的女性被陌生人强奸。

她说,尤其在约会强奸的情况,受害女性会深感困惑,因为这类情况的发生往往得到受害者一定程度上的准可。即使女方没允许进行性行为,但她可能已接受与对方在深夜独处、喝酒,甚至有进一步的亲密行为。

知名刑事律师苏峇士

也赞成废除有关条文

在这样的情况下,受害女性会因为担心自己的说辞不被人相信、证据不足或觉得羞愧而不愿重提遭强奸的经历。

对于第157(d)节条文即将被废除,知名刑事律师苏峇士(Subhas Anandan)受询时说,此条文已不合时宜,他赞成废除有关条文。

不过至于条文被废除后对性侵犯受害者的影响有多大,他说:“问题在于被告是否在获得受害者的准许后才进行性行为。得不得到允许与受害者以前有多少性伴侣或其品行无关。

”如果妓女遭强奸,你不可以因为她的工作而说她会允许别人强奸她。”

助受害者走出梦魇

扶助性侵受害女性服务推出

受性侵犯后的女性往往活在梦魇中。她很可能在被性侵犯多年后还会出现惊恐症发作(panic attacks)、幻觉重现(flashbacks)以及患上抑郁症。

此外,若她被性侵犯后报警,除了必须面对向警方叙述事发经过的过程,还得接受一系列的身体检查以及面对患上性病的可能性。

过去,这整个过程都需要在受害者最脆弱的时刻独自一个人承担。

AWARE昨天正式推出性侵犯受害女性扶助服务(Sexual Assault Befrienders Service,简称SABS),为女性受害者提供热线、辅导、法律咨询和扶助(befriend)的服务。

协会也打算与本地医院合作,扩大协助遭强奸受害者的网络。

AWARE执行董事林淑美说,协会在5月展开一项为期六个月的性侵犯受害女性扶助服务试行计划。

她说:“AWARE这些年来接到不少在强奸后保持沉默5年、10年,甚至16年的女性的求助。这让我们发觉提供专为她们而设的服务的必要性。”

为了实行这项计划,AWARE安排七名扶助者和四名辅导员进行专门资讯与技能培训。

另外,AWARE也在网上设立关于本地性侵犯情况的专栏,让网友得到关于性侵犯最全面的信息。

经过六个月的试行计划,AWARE通过热线接获24通求助电话。

除了14名是遭强奸的女性,其他求助的女性遭到非礼或勒索。林淑美指出,她们发现女性被性伴侣勒索的情况有增加趋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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