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管理机构 >

总局整顿养生节目:二三线卫视广告资源或流失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10-16 09:50 
核心提示:还有很多卫视的嘉宾有名人、演员、歌星和养生专家,均没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职称。更别说发布保健品、药品的广告了,除了北京卫视《养生堂》和央视几档节目外,很多节目均有各类广告贴片,或将面临夭折命运。

“煮稀饭必须放绿豆与黑白木耳,早上要喝全豆汁,米汤好比人参汤,梨子皮比梨子肉更有营养,白萝卜皮能治很多病还可以消毒杀菌……”打开电视,必有一批养生专家开讲长寿之道,层出不穷的养生主张却让人真伪难辨,如果照单全收,只怕弊多利少。为此,相关管理部门加大了管理力度,继6月6日叫停《健康365》和《杏林好养生》等养生类节目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9月29日下达特急通知,要求加强各电视台养生类节目的审查工作,严禁以养生类节目的形式发布广告。该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指出,“养生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凡在专家资源、节目资金、制作能力等方面不具备条件的电视台,不得盲目跟风制作养生类节目,鼓励上星综合频道制作的优质养生类节目在地面频道播出”。为了能向观众提供真实、科学、权威的资讯信息,养生节目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主持人必须取得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质,依法持证上岗,主持中要有效控制节目进程,引导嘉宾围绕主题介绍相关知识,演员和社会名人不得担任养生类节目主持;二、聘请医学、养生、营养等方面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资格,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三、开设的观众咨询热线电话都是以本台或本频道为主题申请设立的,并只能在节目片尾进行提示,节目中不得出现任何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

通知规定,严禁以养生节目形式发布广告,以及以下变相发布广告行为:一、直接或间接宣传药品、保健品、视频、医疗器械等产品和服务;二、直接或间接宣传以上产品或服务的治疗作用,或借助宣传产品中某些成分的功能来明示、暗示治疗作用;三、明示或暗示治愈率、有效率,保健养生效果等表示功效的内容;四、以医生、专家、现场观众、患者、公众人物或科研机构、学术机构、医疗机构等为产品或服务作证明;五、节目中间以“栏目热线”等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六、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形。凡含有以上提到内容或其他变相发布广告行为的养生类节目,一律认定为商业广告,严格按照《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广告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此外,通知还规定,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的养生类节目,需提前20个工作日将制作主题、节目内容、播出时段、主持人资质、嘉宾资质、热线电话设立资质等内容上报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进行播前备案。对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新闻链接

大多数卫视不合规 多档养生节目或夭折

知情人告诉记者,不久前总局要求立即停播《健康365》等养生节目,那时候就已经有限制养生节目的端倪。“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养生类节目,以节目形式变相推销药品、保健食品等,误导广大消费者。或者使用形象生动的语言讲解疾病预防知识吸引观众,采取在讲解中植入产品介绍或者反复宣传热线电话等方式,并通过现场观众讲述相关产品帮助自己治愈疾病的故事,变相为药品、保健食品等做广告,并夸大夸张宣传。”

该知情人表示,总局今年来收到不少电话和书信投诉,并口头警告过一些卫视,养生节目要注意尺度,但此风并未明显制止,不得已总局只能发文规定。某卫视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场上健康类节目较多,据统计国内的养生类节目最高纪录超过上百档。不管在哪个电视台,基本都有一两个与养生有关的节目,播出时间几乎涵盖从早到晚的各个时段,涉及中医、食疗、运动、营养、疾病预防与治疗等各方面。(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