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审查权全面下放 但总局仍手握“龙标”
从4月1日开始,中国电影的审查权将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总局”)下放至各省(直辖市)广电局,但发放“龙标”(即公映许可证)的权力仍掌握在总局手里。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试行国产电影属地审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在2010年7月以来电影实行“一备两审制”的基础上,从2014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国产电影属地审查,即由各省级广电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属电影制片单位摄制的各类影片进行审查,总局今后将主要负责宏观指导、监督。
3月27日,记者在第四届北京国际电影节的新闻发布会现场采访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副局长栾国志,进一步确认了这个消息。
“这是属实的,我们已经发了文件。”栾国志说,其实从2010年开始,该制度已经在北京、浙江、陕西、吉林、广东、湖北等8个试点地区试行,但这一次是全面推开;而且以前下放的是初审权,现在连终审权也将全面下放。
毫无疑问,这是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一大进步,不过大量业内人士对此都持谨慎态度,认为只是换了一拨人来审查,不应高兴得过早。
政策解读•变
首次全面下放终审权
记者了解到,从2010年开始,中国电影的初审权已经下放到北京、浙江、陕西、吉林、广东、湖北等8个试点地区。
《无间罪:僵尸重生》(2012年公映)导演夏咏回忆说,当初该片就是北京市广电局审查的:“就是直接在市广电局立项,影片拍完后直接在市广电局审查(初审),最后拿到总局终审,然后再发给你公映许可证。”
尽管初审和终审权是分开的,但夏咏表示,根据他的经验:“只要你前面的初审过了,后面的终审也基本没有问题,就是走一下流程。”
《遍地狼烟》、《搞定岳父大人》等片的投资人刘志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进一步证实说,他的这两部电影都是在浙江省广电局审的:“内容审查在地方,最后的技术审查在总局。”
不过与前几年不同,这次是连着终审权一块儿下放,而且是在中国所有省(直辖市)全面推开,力图进一步简政放权。
政策解读•不变
重大题材和合拍片地方不审
但《通知》规定,审查权的下放暂时只限于普通影片,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重大文献纪录片以及各类中外合拍片的审查权仍然由总局负责。
也就是说,像《建党伟业》、《建国大业》、《辛亥革命》、《一九四二》这类影片,尽管制片地区在北京,但审查还是要交给总局来完成。
“龙标”仍由总局发放
“当当当当……”每部电影开始放映前,画面上都会蹦出一个龙标,这是中国电影审查的标志;只有拿到这个龙标,影片才能顺利与观众见面。
记者了解到,尽管这一次审查权将全面下放到地方,但“龙标”仍然将由总局发放,因为在地方广电局对其行政区域内的影片进行审查后,总局还将对属地审查的影片进行核准、抽样检查工作,办理发放《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相关手续,以及受理电影制片单位对影片审查决定存有异议的审查工作。
“核准是为了让影片更加完美。我们将把重点放在弘扬主流价值、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影片、涉及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文献纪录影片、中外合拍影片,以及受社会关注度高、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市场效益的电影上。”电影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解释说。
相关影响•积极
主宰命运的“决定者”变多了
审查权即将全面下放,记者致电各类电影人(包括投资方老板、导演、演员、营销策划和发行放映人员等,其中部分人不愿透露姓名),他们绝大多数都保持着谨慎态度,没有为此欢呼雀跃。总结起来原因有两点,一,该制度已经在北京、陕西、浙江等8个试点地区推行了好几年,而中国的电影绝大部分都由这8个地区生产,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二,电影审查的标准并没有变,只是换了一拨人来审。
但积极的影响终究还是有的,那就是能够决定一部电影命运的人变多了,权力有所放开。2010年以前,中国所有电影的审查都由广电总局决定,而国家电影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就那么几十号人,他们的喜好和判断决定着中国所有电影的命运。
而从今往后,能够决定中国电影命运的人将从几十人变成几百人——即便每个省市(直辖市)的审查委员会只有10几个人,全国加起来也有三四百个。
审查时间从一个月缩短为一周
另一方面的积极影响,就是审查时间将大幅缩减。
最近几年,单说故事片,中国每年的产量都高达六七百部(2012年745部,2013年638部),这些影片如果都由广电总局来审,差不多平均每天就得审两部,工作量太大。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2010年之前,除了极端特殊的个例,一部电影的审查至少得一个月起;而2010年在8个试点地区推行属地审查后,最快的已经缩短为一周左右。
更重要的是,外省市的电影人终于不再需要为一部电影的审查不断进京了,其间可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相关影响•消极
换汤不换药自我阉割者可能更多
前些年在北京、浙江等8个试点地区推行属地审查后,中国第四代著名导演、北京电影学院教授谢飞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实中国电影的审查标准并没有变,只不过换了一拨人来审,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并没有实质性的进步。
昨日记者又采访多位电影人,得到的答复基本上大同小异。而且有人分析称,以前全部交给广电总局审,虽然比较集权,但审查委员会这帮人都是老江湖,身经百战,基本上什么样的影片能过、什么样的不能过他心里有数,而且最后的决定权掌握在他们手里。而审查权全面下放之后,地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一方面没有总局的那么老练,另一方面他又没有最终的决定权——总局最后还得核准,这可能会导致“下面不断揣摩上面的意思,自我阉割者增多”,一位不愿透明姓名的电影人表示。
关于这一点,《无间罪:僵尸重生》导演夏咏说他深有同感,因为当初该片在北京市广电局审查的时候,参与审查的一共有5个人,其中4个人都说没问题,但其中的一个觉得有问题。“在中国就是这样,只要有一个人觉得有问题,其它几个就不说话了。”(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