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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对外发布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提示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21-05-06 11:22 
核心提示:尊敬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单位:2021年度已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单位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请您携带贵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复印件)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手续。

本文原标题:《温馨提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提示》

2021年3月26日9:51,融合网&呼麦网小编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网“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温馨提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提示》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尊敬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单位:

2021年度已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单位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请您携带贵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复印件)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3日

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89150404

市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891504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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