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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频谱分配亟待定规(2)

来源:通信产业网讯 作者: 赵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03 13:53 
核心提示:何廷润表示,如果广电能够提供出好的无线服务业务,并被用户所接受,也可成为占据700M频谱理由。但目前广电目前的双网改造、政企体制还没有理顺,市场对于广电能提供如此业务并不看好。从理论来看,广电的频谱释放

何廷润表示,如果广电能够提供出好的无线服务业务,并被用户所接受,也可成为“占据”700M频谱理由。但目前广电目前的双网改造、政企体制还没有理顺,市场对于广电能提供如此业务并不看好。从理论来看,广电的频谱释放取决于广电模拟转数字的进程,但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原因并非仅仅如此。

而更大的问题在于目前的管理体制,相比美国只有一个监管机构,目前在我国民用无线频谱资源上,虽然主要管理权力归属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但某些决定也需要联合有关部门。深圳广电集团总工傅峰春表示,这不仅仅是单纯一个频谱的问题,就像三网融合进程一样,非技术因素是最大问题。

技术、政策、市场三管齐下

种种迹象表明,频谱分配需要一种强有力的力量推动。正如美国,只有一个监管部门,免去了部门利益纠葛、博弈的麻烦,可以顺畅甚至强势推动。FCC主席格纳考斯基表示:“没有广播电视公司会被强迫交出频谱。”但是,“自愿并不意味着损害拍卖效率,因此不会给所有广播电视公司新的权力,保证他们准确的频道位置”。这意味着如果没有足够多的志愿交出,那么FCC有可能强制关闭一些电视台。

推动频谱分配,政策层面的因素必不可少。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即使广电释放出了频谱,如何分配也需要更高层面的频谱战略。”虽然目前各方都倾向于将释放的频谱给TD-LTE,但其他两家运营商的分配也需要战略规划。

除了政策,技术以及市场同样应发挥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科技委副主任陈如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先进技术的驱动、政策保障以及发挥市场的力量。”同时,他建议,广电与电信运营商可共用700M频段资源,此举可更好推进双方业务的开展与融合。

他山之石

频谱如何管理他山之石

美国频谱资源的分配是由二个机构负责的。商业部下的国家电信和信息局管理联邦政府频谱资源的使用,而联邦通讯委员会管理商业、业余和地方及州政府频谱资源的使用。

澳大利亚1992年的无线通信法具体规定了频谱的分配和使用,频谱使用的收费和无线通讯的许可证制度。虽然频谱许可证制度可以按事先确定的协商价格分配频谱资源,但通常他们是以拍卖或竞投的方式分配的。频谱许可证的最长使用期可达15年。

新西兰频谱的管理和分配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后是由商务部负责的。1989年的无线电通信法建立了偿试性的频谱财产权分配机制。在该法下,商务部有权除了用行政方法分配频谱外还可采用可转让的使用频谱财产权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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