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LTE >

NCC修改发放牌照规划 放宽运营商取得4G带宽上下限

来源:飞象网 作者:马秋月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24 10:52 
核心提示:依照竞标运营商数不同可取得的带宽上下限将有差异,若参加竞标的运营商在3家以下,运营商可得到带宽将介于10MHz到45MHz之间,若4家运营商竞标则可得到带宽在10MHz到40MHz之间,5家以上运营商竞标时,带宽介于10MHz到35MHz。

1月24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NCC参考外界意见修改发放牌照规划,将竞标运营商可取得带宽上下限从原本的15MHz到35MHz,依照参与竞标运营商家数计算,放宽到10MHz到45MHz,也就是最低只要取得10MHz,最高可取到45MHz,降低运营商经营LTE的门坎,并可望催生出更快的移动宽带服务,提高运营商经营LTE业务可取得的带宽弹性。

据悉,去年11月NCC配合行政院政策,拟定移动宽带业务发放牌照初步规划,预计今年底发放700MHz、900MHz与1800MHz三频段共270MHz带宽,将带宽划分27个单位拍卖,供运营商未来推出4GLTE移动宽带服务。

由于影响移动电信产业未来发展,NCC举行对外说明初步规划,征询各界意见修改发放牌照规划,将采先审核、后竞标方式发放牌照,为发挥频谱使用效益,NCC放宽了合格竞标运营商取得的带宽下限,从原来规划的15MHz降为10MHz,运营商可取得的带宽上限也从最多取得35MHz提高到45MHz。

依照竞标运营商数不同可取得的带宽上下限将有差异,若参加竞标的运营商在3家以下,运营商可得到带宽将介于10MHz到45MHz之间,若4家运营商竞标则可得到带宽在10MHz到40MHz之间,5家以上运营商竞标时,带宽介于10MHz到35MHz。

NCC参考各界意见将带宽上下限放宽,对竞标的运营商而言最低取得10MHz就能经营LTE业务,有意提供更快行动上网速度的运营商也有机会取得更多带宽,用户则可享受到更快的上网服务。

另外,700MHz将分为4个模块,以2、2、2、3个单位拍卖,900MHz则分为3个模块,以2、2、2个单位方式拍卖,1800MHz则分为5个模块,以3、2、2、2、3方式拍卖。NCC设立底价,以多回合方式让通过审核的运营商竞标,参与竞标运营商最低资本额需为60亿元,押标金为10亿元。

据了解,移动宽带业务发放牌照首次开放运营商转让频谱使用权,让运营商在竞标后基于业务需求可以与其他得标者交换或交易频谱,运营商转卖使用权给其他得标运营商,需先建设至少250座基地台后才能向NCC提出交易申请,为了保障现有GSM运营商取得原来GSM使用的频段,GSM服务运营商取得NCC同意后可以不需建设基地台下与其他运营商交换。

NCC副主委暨发言人虞孝成表示,发放牌照将依技术中立发放无线频谱资源、维持行动通信市场竞争,以及反映带宽商用价值三项政策目标规划发放牌照。NCC将在2月上旬再次举行公开说明会,依照各方意见再次修改规划。

为充份参考各见意见,NCC第二次公开说明会后修订发放牌照办法,3月底前将管理规则草案作预告,2个月后再依各界意见进行修正,于6月公布修正后的管理规则,计划在7月开始受理运营商提出申请,10月到11月间竞价、公告得标运营商名单,最晚于12月完成发放牌照。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