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LTE >

分析称中国移动将遭遇不对称监管 或冲击LTE利好(2)

来源:C114中国通信网 作者:张月红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7-16 14:27 
核心提示:TD-LTE发展预期降温 尽管LTE在全球范围内正在加快建设,但瑞银认为,中国不太可能达到同样的速度。 首先,政府推动TD-SCDMA是为了培育本国电信价值链,对TD-LTE的推动也是如此,目前TD-SCDMA的设备厂商多为国内企业

TD-LTE发展预期降温

尽管LTE在全球范围内正在加快建设,但瑞银认为,中国不太可能达到同样的速度。

首先,政府推动TD-SCDMA是为了培育本国电信价值链,对TD-LTE的推动也是如此,目前TD-SCDMA的设备厂商多为国内企业,而4G产业链中领先的多是国外公司。

移动董事长奚国华在六月份的亚洲移动通信博览会上表示,不能跨越TD-SCDMA去发展TD-LTE。原因在于TD-LTE还需两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达到商用成熟度,未来两年,中国移动需要依靠TD-SCDMA网络来支持数据业务的强劲增长,中国移动手机产生的数据流量逾 90%仍在驻留在其 2G 网络,而中移动的 2G 网络正在接近其理论最大容量,这个最大容量取决于 GSM 网络的频谱利用率,并受到 GSM 技术性质的限制,中移动的2G网络无法满足数据业务需求。

根据瑞银的调查,中国移动最近在深圳和杭州等TD-LTE试点城市已经减弱了市场推广力度。然而随着TD-SCDMA手机补贴的增加,中移动的盈利也将下滑,最早于今年下半年开始呈现。

与苹果的iPhone合作协议延期

尽管关于TD-SCDMA制式的iPhone 5传言日益增多,但瑞银认为,中国移动在获得LTE牌照之前,和苹果很难达成战略合作。瑞银同时认为中国最早会在2014年颁发LTE运营牌照。

iPhone 5可能采用高通的 9615芯片,根据瑞银的调查,高通的 TD-SCDMA软件到2012年底或2013年初才能准备就绪。 如果没有中移动的大力支持,苹果不会有很强的动力去推动 TD-SCDMA 制式 iPhone 的开发,由于是定制手机,苹果也会提出比较苛刻的条件,包括对最低销量、手机补贴以及市场推广等的承诺。

此外,中移动管理层对iPhone兴趣减弱也是协议延期的原因之一。在手机产品供应方面,中移动已经渡过了最糟糕的阶段,再加上苹果苛刻的合作条件,iPhone 手机补贴成本对运营商利润率和利润带来的较大压力,都会使中移动很难对苹果作出让步。

固网牌照可能附加前提条件

中国移动将获得固网运营牌照一事,可能是对中移动比较有利的政策,但瑞银认为,政府向移动颁发固网牌照很可能会附带前提条件,如将铁通完全整合进上市公司。瑞银预计铁通2012年会亏损100亿元左右,这将导致中移动盈利下降5-10%。

瑞银指出,2008年行业重组带来的不利影响,中移动上市公司一直以来都受到较好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中国移动母公司承担了大量负担,因为铁通无论在经营上还是财务上都没有完全与上市公司整合;其次,中移动母公司承担了TD-SCDMA资本支出,而上市公司只是象征性地支付一些租赁费用。

瑞银指出,这种现象不具备可持续性。因此瑞银重申对中移动的“卖出”评级,预计中移动在中报中公布的上半年收入将同比增长7.5%,利润增长3-4%,分别低于1季度7.8%和4.2%的增幅。中移动的许多省级分公司都很难完成收入和利润指标。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