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与3G业务重叠 HSPA+乘机挑衅LTE(2)
继3月底联通董事长常小兵称将在国内56个城市开放HSPA+之后,昨日有消息称,与HSPA+网络相匹配的新型3G上网卡也将于本月17日电信日之后上市,其行峰值高达21.6Mbps,这意味着其速度将三倍于目前的联通3G上网卡,也将成为国内速率最快的上网卡,堪比固网宽带。
TD-LTE终端应用暴露缺陷
对于这样的说法,记者在致电联通时,得到了相关人士肯定的答复。
联通之所以进行网络升级和推出高速上网卡,也是为了应对此前中国移动提出的今年下半年将推出TD-LTE上网卡这一举措。据媒体报道,武汉联通的HSPA+工程目前已完工,在“21M上网卡”的资费方面,仍采取之前的计费方式即80元1G/月、150元3G/月、200元5G/月、300元10G/月。大有挑衅移动和电信之势。
资深电信专家付亮认为,从WCDMA的演进路线来看,“联通的选择可以更灵活,所以它现在可以有更多的精力深挖3G用户的潜力”。
与之相对应的是,迫于联通不断推进HSPA+的压力,中移动也在加紧部署旗下TD-LTE在国内7个城市的建设。参与其中的部分系统设备厂商日前先后宣布,已完成TD-LTE试验网的首次数据呼叫。
对于TD-LTE商用化进程的加快,有评论指出,中移动如果不能在两年时间内完成对TD-LTE网络的部署并推进终端的完善,“中国移动高层在飞机上看到的将不只是iPhone,还有带着联通“Wo”标志的各种终端”。
从目前来看,联通成熟的3G网络制式确实给了其足够的信心来“闲庭信步”:记者发现,身边使用186号段的用户越来越多了。据联通销售部总经理于英涛介绍,国内3G手机的销量已经占到整体手机销量的30%,其中一半以上都是支持WCDMA网络的机型。
有观点认为,WCDMA的优势是产业链完善、设备可靠,联通现在开始上HSPA+,可为自己积累大量用户,并为自己的FDD-LTE建设提供资金,这样在几年之后,移动将不会再有目前对于联通的用户优势,也就无法再像目前这样财大气粗。当然这也要看移动TD-LTE的进度如何。
给用户一个使用的理由
“技术只是工具。”有业内人士却对此评价道,现在3G网络的能力并没有被充分发掘出来。
正如该人士所言,记者从易观国际的相关研究报告中了解到,由于推广能力有限,国内移动应用开发者主要投放的应用商店中,运营商应用商店分列前三,但因无法获取大量下载,众多的应用开发者却难以通过此渠道受益。
付亮表示,运营商单纯的无线网络提速对用户来说意义并不大。需要通过应用来吸引用户,以增加用户对网络数据业务的需求,“给用户一个使用3G或者4G的理由”。
业内人士对此也认为,在提速的同时,应用技术也应该跟上才行,如果没有网络内容提供商的介入,难免会陷入有技术无市场的尴尬局面中。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经确定推出的高速上网卡之前经联通内部测试,这些上网卡的实际应用速度远低于21M。有北京联通工程师更举例表示,现在北京市面上极少有商用终端支持HSPA+。
四川通信设计院高级咨询师程德杰博士对此认为,HSPA+升级更多的只是一种指标意义,因为HSPA+并不能解决当前最重要的3G覆盖与容量问题,客户的感知并不能获得明显提升。如果用户要感受理论连接带宽,就必须更换支持HSPA+的移动终端。
但联通高层人士曾在公开场合谈到过HSPA+升级时遇到的终端瓶颈问题,“终端方面还非常不容乐观”,“真正支持的终端品种还不够多”。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