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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华数状告嘉兴电信一审败诉(2)

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者:陈琛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06 09:58 
核心提示:业界呼吁立法跟进 事实上,回归到三网融合实践层面,此次诉讼直指广电的地方卫视(上星台)以及地面频道在新兴媒体的落地问题。 规则模糊是核心问题,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表示,此前广电总局仅就上星台以及地面频道在

业界呼吁立法跟进

事实上,回归到三网融合实践层面,此次诉讼直指广电的地方卫视(上星台)以及地面频道在新兴媒体的落地问题。

“规则模糊是核心问题,”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表示,“此前广电总局仅就上星台以及地面频道在有线网络的落地问题作出了规定,目前各地秉承了相互独家落地的原则,而在IPTV、互联网电视、3G手机电视以及未来的智能电网、物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落地规则并未明确,各地在执行时都是以具体的合同为标准。”

吴纯勇进一步指出,此次诉讼可能就与嘉兴华数当初没有明确合同细节有关,“嘉兴华数在与黑龙江电视台达成合作时,或许并没有明确其惟一独占权具体覆盖了哪些通道,在有线网络层面的独占权是双方都默认的,但在IPTV、互联网电视、3G手机电视等新兴媒体通道相信嘉兴华数最初并未重视和明确”。

由嘉兴华数在公证书上对包括黑龙江卫视在内的60多个频道的IPTV播放画面进行了公证可以看出,嘉兴华数此次就黑龙江卫视内容的起诉有试水的意味,其背后仍是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与电信运营商在三网融合背景下的市场争夺。

“就黑龙江电视台而言,同时在嘉兴有线电视与IPTV进行落地是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况且在某些沿海发达城市,上星台在地方有线的落地费相当高昂,在这样的情况下,上星台肯定不愿放弃反过来给他们交版权费的IPTV通道。”某不愿具名的广电内部人士表示。

其实不仅涉及到上星台以及地面频道在新兴媒体的落地问题,从广义上讲,本案也提出了新媒体领域的著作权等相关问题。“随着IPTV、互联网电视、3G手机电视以及未来的智能电网、物联网等新兴媒体的普及,无可避免地将出现各种各样的与著作权有关的纠纷,这就要求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抓紧出台针对性的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与政策法规,如果能在将来颁布行业立法就更有利于著作权等各种问题的解决。”吴纯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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