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IPTV播控平台
5月12日消息,随着三网融合的开展,由广电总局指导制定的针对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播控平台的相关管理,成为了关系整个新媒体产业发展的关键之一,其中尤以IPTV业务的集成播控平台的管控为典型代表。
2010年7月13日,广电总局发布了《广电总局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局[2010]344号),给正在发展中的IPTV产业又套上了一层更为细化的管理规则。由于该文件发布之时,正值三网融合试点城市推出之后,因此,业内一般都认为该文件是三网融合进程中的重要指导文件。
但是,目前三网融合试点工作都是由三网融合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安排的,包括试点方案等文件也是由该小组讨论通过后才得以实施。而就目前协调小组已发布的文件中来看,并没有见到关于播控平台的内容。344号文只能在广电总局发布的信息中才能看到。这就引起一个问题,这是属于广电总局的部门安排还是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的一部分?似乎前者成分更多一些。
从2010年IPTV的发展来看,344号文件的出台,对当时正在进行中的IPTV发展起到了极大的影响。因为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原有IPTV牌照商和电信运营商之间合作的方式,文件试图从监管角度屏蔽了电信运营商参与IPTV业务经营的可能性,只作为透明传输通道;所增加的一些新的条款则触及了合作双方原有的利益格局,也为后续的进展乏力埋下了伏笔。其中较为明显的表现在合作地域的划分,播控权限的延展,业务呼号的争议。
根据344号文件的规定,未来IPTV播控平台将采取两级构架,中央电视台设立IPTV集成总播控平台,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联合建立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
结合现有三网融合试点地区情况,其中上海、哈尔滨、厦门、大连四地区的播控平台由上海电视台(SMG)负责,其余南京、杭州、北京、武汉、青岛、绵阳、深圳、长株潭则由中央电视台根据344号文件实施。并在2010年底前,央视陆续完成了中央播控平台和各试点地方播控平台的建设。
但在整个播控平台的区域划分和建设过程中,市场实际现状和指定规划间存在着较大的不一致性,给IPTV产业的未来发展形成很大的不明确性。譬如牌照商是否面临势力再划分等等。
从区域划分的效果来看,目前IPTV市场已形成了百视通尾大不掉,CNTV有心无力,地方广电虚于委蛇的局面。
344号文中,广电总局直接指定中央电视台(CNTV)作为总播控平台,但截至2010年底,中国IPTV用户接近800万,其中百视通合作的用户接近600万,而CNTV则只有云南省的区区6万用户,巨大的用户落差,运营管理经验的缺失,内容资源的匮乏,都导致如果按照文件严格实施,两者间播控平台的切割,绝非是一纸文件就能轻易做到的,这其中,CNTV所持有的播控资源虽然具有总局政策的支持优势。但实际上,也面临着难以驾驭地方广电的困难,以及和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困难。
其中播控平台的构架涉及中央和地方电视台的利益博弈,出于当地业务的拓展和利益考虑,地方广电对IPTV的进入均持有一定的戒意,虽然前期经总局的协调,在播控平台的建设上最终达成了一致,但不意味着在后续的业务合作中也会大开绿灯。如北京地区,目前的IPTV业务阻力重重,难有寸进。
截至2010年底,虽然大部分的试点地区完成了IPTV播控平台总、分的建设和对接,但和电信运营商之间却缺少实质进展,究其原因,一是在于总局344号文件的一些规定细则,触及了电信运营商的底线,如把IPTV业务的呼号统一为中国广电IPTV,不顾及电信运营商的相关投入;如将IPTV播控平台的权限延展至最核心的用户信息和计费平台,关系到了运营商的利益底线,这也使得双方的合作谈判陷入僵局;二是南方各省电信市场百视通已经先行进入并且小有规模,新平台再进入面临着转换、交接等一系列协调问题,不是马上就能解决的。因此现在的试点地区的播控平台大都还只能在广电内完成对接。(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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