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机顶盒 >

中影上影争抢国有影视第一股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1-26 10:00 
核心提示:另有媒体援引分析人士指出,如若上影集团能够成功IPO,将极大有助该公司成功获得第三张进口电影发行的“牌照”。目前,仅有中影集团与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拥有进口电影的“牌照”,而市场传言官方有意再增加1-2家公司获得此权限。

中影发行的《建党伟业》和上影参与的《建国大业》分别在2011年和2009年上映。

北京与上海电影产业巨头争夺 “第一只中国电影国有股”的战役正式打响。

中国证监会最新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IPO)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显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股份”)与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影集团“)在11月16日-22日间同期加入IPO“初审”大军,拟上市地均为上证所。

今年以来,得益于中国电影产业的扩张及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大方向,以横店系为代表的多家电影公司相继加入了排队上市的队伍,掀起一阵民营影视企业上市潮。业内人士曾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比作是阿里巴巴这样的互联网新贵,而中影股份与上影股份“对应的就是中石油或者中石化”。北京与上海的电影业“巨无霸”谁将率先登陆A股,市场极度关注。

中影:

院线资产为上市主体

申报表显示,中影股份注册地为北京,其上市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影股份官网显示,该公司是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影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央广传媒发展总公司、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7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12月9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资金14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影集团成立于1999年5月,韩三平出任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主抓集团制片环节,任务是让中影集团进行业务重组、资产整合和产权制度的改革。2007年,韩三平出任中影集团董事长。此后中影集团推出了《无极》、《投名状》、《赤壁》、《梅兰芳》等一系列高成本高回收的商业电影。

2011年以来,中影股份出品发行了《建党伟业》、《新少林寺》、《王的盛宴》等数十部影片。中影股份控股、参股的6条电影院线,票房约占全国电影市场的40%。媒体此前报道,公司若上市,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现代化多厅影城,拓展大中城市电影市场,积极开发中小城镇电影市场。

公开信息显示,中影集团持有中影股份93%股权,其他7家公司各持1%股权。根据歌华有线2011年1月4日发布的投资中影股份公告,歌华有线出资额为2130.79万元,占股1%。据此估算,当时中影股份的整体估值约为21.3亿元。

根据北京环保局对中国电影的环保公示,中影集团置入中影股份的子公司、控股和参股公司共有47家,经营业务包括器材租赁、制片、洗印、发行和院线卫星电视等,几乎覆盖了所有电影产业链。北京电影洗印分公司在列,之前业界猜测的影片进出口业务和电影频道并未出现在名单上,而包括中影星美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在内的数十家大小院线和影城构成了中影股份的子公司名单主体。(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