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机顶盒 >

福建:广电部门不得强制用户购买指定机顶盒

来源: 东南网 作者:谢添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22 22:11 
核心提示:看数字电视,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不可以强制百姓购买其指定的机顶盒等通用接收设备了。今日下午,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管理条例》。据了解,《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广电设施建

看数字电视,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不可以强制百姓购买其指定的机顶盒等通用接收设备了。今日下午,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管理条例》。据了解,《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广电设施建设要符合城乡规划,规划和建设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和市政设施应当根据城乡规划要求,预留广电传输通路。各类建筑物内的广电传输通路,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并同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和验收。《条例》明确“车载、楼宇、户外等公共视听载体的设置应当依法审批,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截断、损毁广电传输实施;在发射设施周围200米内爆破作业、放火烧荒等破坏广电设施的行为,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障免费广播电视节目服务的质量,公开其所提供的有偿服务的种类、范围和时限,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并不得限制或者强制用户选择服务种类和通用接受器材、设备。也就是说,百姓到广电部门办理数字电视业务时,广电不能强制百姓购买其指定的某种或某类机顶盒。

此外,《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用户举报,并督促其整改。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