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IP化如何影响直播行业未来(2)
4、专业内容的生产和发掘更加困难。UGC特别是秀场模式的UGC带来的是为消耗无聊时间而产生的低质内容,高质内容较少,而纷繁的视频UGC导致优质内容的发掘比文字困难得多。
以上几点制约因素,看起来每一个因素貌似都可以往下延伸,未来每一个因素都可能加剧,之前因为这些因素而死掉的企业也不少,比如饭否,比如拉手,快的,比如土豆......然而,其实直播行业所涉及到的这些因素在互联网各个行业几乎都会遇到,视频如是,社交也如是,每个行业中能脱颖而出的领头羊都是少数,但直播的风口下,在移动化的浪潮下,在网红化背景下,直播平台发展或可超越其他行业,直播平台的发展也会比我们乃至行业从业者认为的更好,在美国未能蓬勃发展起来的直播行业或许会和团购一样,在中国的土地上长出中国特色。
一、主播是个人IP化,IP个人化的特殊体
直播平台最重要是内容,内容是由个人主播提供,与传统平台最大的差异就是个人的IP化,而且是数量巨大的个人可以IP化,在平台建设自己的个人形象并与粉丝实时沟通,进而将个人形象IP化并且借助平台的机制迅速变现,这是其他渠道所不具备的规模化的个人IP化以及通畅的变现途径。
个人化的IP并不是一个新兴事物,一直有之,而且价值也早被人所知。批量化生产个人化IP的机构前有新东方,生产了罗永浩、李笑来、徐小平、艾力、周思成、马薇薇等名师,后有央视生产了罗振宇(罗辑思维)、张泉灵(紫牛基金合伙人)、王凯(凯叔讲故事)、马东(米未传媒)......这样的个人在成为IP后,新业务不仅获得媒体和资本的追捧,也获得了粉丝的认可进而有了较为通畅的变现渠道和变现能力。互联网的兴起也加剧了个人IP化的进程,大鹏、ayawawa、呛口小辣椒、vcruan、雪梨、董小飒、咪蒙、同道大叔借助淘宝、视频网站、知乎、微信公众号等崛起,但无论怎样的平台,无论多么迅速的互联网变化,个人IP化仍然只是少数人的专利,在平台的限制下,个人IP化仍然只是缓慢前行,主要原因是:1、平台机制导致个人IP化是一个门槛较高的行为;2、个人化IP变现困难;3、IP化个人与粉丝交流渠道不通畅,粉丝关系不牢靠。
直播平台的兴起为批量的个人IP化创造了成熟的条件,直播平台的基因天生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三大困境,最大化的解决个人IP化面临的问题。
1. 直播降低了个人IP化的门槛
其实个人IP本身是有意为之打造出来的,背后是个人长时间的积累,比如罗永浩讲的是人生态度,吴晓波讲的是财经,如此精细化的团队和内容制作门槛很高。文字时代的李寻欢、今何在、安妮宝贝等凭借超强的文字功底成为第一代网红;图文时代的ayawawa、流氓燕、芙蓉姐姐、奶茶妹妹凭借美女图文夺尽眼球;视频时代的胡戈、papi酱因生产创意性专业视频内容而独领风骚……所有的IP化个人都是数量稀少且极其专业的内容生产者(或有极其专业的推手团队)。直播平台则不同,它不需要高门槛的内容生产,也不需要专业酷炫的内容剪辑,内容甚至也可以是信手拈来(当然,想要做在一众主播中脱颖而出仍必须要精细化生产内容),但如果个人想小成本小范围收获影响力,直播无疑门槛是最低的。在直播平台上是否白富美高富帅,声音是否动听的传统评价方式仍然有效,但更为重要的是偶像养成计划开始起效,有特点的个人开始崛起,如果某人碰巧“有貌有脑”那在直播平台崛起只是时间问题,即使不能为广大圈子所熟知,在直播平台中仍然能成为一个圈子内小有名气的达人,而这个达人的特点并一定是多么漂亮,重要的是代表了粉丝,满足了粉丝的心理认同。对粉丝而言,重要的不是主播讲什么内容,而是内容是否能体现主播特质,主播是否能与“我”相关联,让一个高高在上的KOL变成可触及的人,而且这个人是与我相关,粉丝有钱可以打赏,没钱可以互动评论和点赞,都能帮助主播上热榜,都在主播成长的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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