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网络视频 >

为何Papi酱融资容易复制不易?

来源:罗超 作者:罗超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6-03-18 11:22 
核心提示:网红的核心价值在于“网红”这个人本身,与她使用什么商业模式并无太多关系。因此如果Papi酱宣布,她成功以10亿估值融资我不会大跌眼镜。Papi酱是一个品牌,一个IP,一个具备源源不断产出内容能力的个体,在内容创业和短视频兴起的当下

本文原标题:《为什么说Papi酱融资容易,复制不易?》

针对2016年现象级的“Papi酱”我已撰文两篇,分别是《短视频成内容创业风口,想要跟Papi酱飞上天却不容易》、《越来越火的“Papi酱”们,是否会颠覆明星经济》,就在文章发出之后不久,有消息称,Papi酱作为“2016年第一网红”正在洽谈融资,估值高达10亿;还有消息称是Papi酱的经纪公司,同时是Angelababy的经纪人(Papi酱的同班同学)的公司出来融资,故事是“要批量生产一千个Papi酱”——但Papi酱已对外明确其没有经纪公司。Papi酱融资,我相信会很快发生,但有经纪公司要“批量生产”Papi酱,恐怕只是幻想——因为Papi酱不可复制。

网红巨额融资并非天方夜谭

这是一个似曾相似的场景,2014年在罗辑思维火爆起来之后,其以1亿元估值融资的消息不胫而走。许多人点评这估值是虚胖,是泡沫。当时我的观点是,1亿元的估值并不浮夸,这是“罗振宇”这三个字的价值;没有罗胖,一切都化作泡影。事实证明了我的观点:2015年10月,拥有530万用户的罗辑思维完成B轮融资,估值高达13.2亿,一年时间翻了10多倍。

表面上看,“罗辑思维”与“Papi酱”没有任何区别。产品都是内容,形式均是视频,均具有鲜明的人格特征,并且不断输出内容。区别只有一点:罗辑思维是PGC的,即公司化运作、专业人策划,分家之前,申音这位营销大腕功不可没,现在内容产出、社群电商等方面均是专业团队支持。Papi酱则相反,纯UGC,但据我了解其并没有专业团队操刀,没有经纪公司,Papi酱出道、成名完全靠自己。未来商业化探索或许会引入合作伙伴,但眼下她似乎还没考虑这件事情。

不过,网红的核心价值在于“网红”这个人本身,与她使用什么商业模式并无太多关系。因此如果Papi酱宣布,她成功以10亿估值融资我不会大跌眼镜。Papi酱是一个品牌,一个IP,一个具备源源不断产出内容能力的个体,在内容创业和短视频兴起的当下,是可遇不可求的优质标的,至于说它商业化探索尚未启动、粉丝属性不够清晰这些问题,反而意味着她更具可塑性。Papi酱具备很高的价值,至于是10亿还是1亿,Just a number——估值体现投资人对价值的预期,值不值局外人说了不算。

网红融资之后必然走向PGC

网红融资与自媒体融资一样,投资者投的不是一个项目,而是一个人,这蕴藏着较大的风险。

《蛮子文摘》一度很火,但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它在一夜之间就灰飞烟灭了;罗辑思维估值13亿,在申音和罗振宇分家之后,申音出局、罗辑思维的发展与其再无半点关系。总之,押宝一个人,比押宝一个团队、一个产品、一个模式,风险都大了不少。

不过,投资有风险是必然,只要有收益,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去年,多个自媒体凭借着微信公众账号融资,相信接下来越来越多的“视频网红”会成功融资。(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