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力发电有序发展
近期举办的“2011上海国际海上风电及风电产业链大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曾提到,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经验不多,现在真正运行的就一个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项目。
“目前我国海上风电发展整体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三四个潮间带项目在做。”据了解,这里面除技术因素外,各地在编制海上风电规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遭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项目建设用海管理和部门间协调问题。
细则提出了“双十”原则,即要坚持节约集约用海原则,编制环境评价篇章,避免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等的影响。海上风电场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千米、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
同时,在各种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河口、海湾、自然历史遗迹保护区等敏感海域,不得规划布局海上风电场。“这是一种原则性规定,目的在于统筹协调风电场址的规划管理。”国家能源局风电标准委员会委员,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李健英表示,在做风电场址规划选择时,必须进行兼顾性考虑,也就是说风电场规划选址须经国家海洋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场址须符合海洋整体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以及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进行综合考量。
2010年6月建成的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示范风电场,是在欧洲之外唯一建成投产的海上风电场。设计施工单位即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虽然是在细则出台之前已经投产,但东海大桥风电场平均水深已达10米,平均离岸距离在8千米~13千米。
“具体情况也要具体分析,大原则只要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李健英表示,沿海省份都有滩涂,但相比之下苏北地区滩涂多一点,细则对这一地区风电场选址可能影响会大一点。目前沿海省市进行包括填海围垦等在内的海洋开发计划,国家都有统一部署,细则出台,为其他领域发展预留出了足够的空间。
深水远岸成本增加经济性有待考证
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能源规划和可再生能源规划中,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是:2015年建成500万千瓦,形成海上风电的成套技术并建立完整产业链;2015年后,我国海上风电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到2020年建成海上风电3000万千瓦。
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海上风电工作座谈会上,在当前重点做好的工作当中曾特别提出,要采取招标竞争与新技术示范相结合方式推动海上风电建设,同步提高海上风电的经济性和技术水平。
目前,除了东海大桥项目之外,龙源在江苏如东海域建成了3万千瓦潮间带海上试验风电场,安装了国内生产的多种新机型进行试验;今年6月21日又正式开工后续15万千瓦工程,对施工技术装备从技术试验转向产业化示范。大多项目正在进行工程建设前的准备。
细则出台后,有学者认为,深水远岸是国际海上风电的普遍发展趋势。对此,李健英认为,欧洲的经验不完全如此,发展海上风电应该兼顾技术经济性。资料显示,目前居于世界海上风电发展前列的丹麦、瑞典,它们的离岸距离在7千米~20千米,水深基本在7千米~15千米。
“但成本肯定会增加,海水深度增加,海床条件不同,风电基础施工难度和成本就会增加。离岸距离远了自然电缆长度会增加,同时需要建立海上升压变电站,也会增加投资。”李健英表示,并不是离岸距离越远风效益就越好。“离岸距离远,风会好一点,但是如果太远的话,风增加效益也会越来越小,成本增加会越来越高,海上风力在外海普遍增量不大。”据了解,海上风电投资成本远高于陆上风电,相比于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增加的投资成本主要来自海上风电的基础,升压变电设备和主电缆以及风机间连接电缆,其中海山风电基础的投资成本随海水深度增加而增加,甚至可以占到总成本的30%。不同风电场所处海域不同,其海水深度、离岸距离有很大变化,导致各部分所占总成本比例随之变化。呼吁尽早出台海域使用优惠政策有观点认为,虽然在深水远岸建设风电场会增加投资成本,但相较于滩涂及浅海海域布局海上风电的机会成本和用海补偿成本要低。综合比较后,深水远岸建设海上风电场具有优势。
依据去年颁布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用海按风电设施实际占用海域面积和安全区占用海域面积征用。第二十五条规定,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
大连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栾维新此前接受采访时认为,细则出台后,“双十”原则界定了海上风电场选址范围,若深水远岸选址海上风电场,海洋环境危害将明显减轻,区域用海矛盾也会消弱,所以,从鼓励清洁能源的角度,可考虑探索减免深水远岸海上风电海域使用金制度。
海上风场选址的位置、离海岸的距离、海水的深度以及海床的条件都决定了海上风电的高成本。因此发展海上风电需要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框架以及适当的上网电价,以保证行业健康发展。据了解,海上风电比较发达的丹麦、英国、德国等国家,在能源、审批、财政等方面都有一整套政策体系予以支持。例如,实行一站式海上风电项目审批程序、提供发电补贴、减免税收和绿色认证收益、共享数据技术资源、建立海上风电联网机制等。
“海上风电有发展潜力,深水远岸导致投资成本更大,如果能尽快从适当补贴和减免措施方面予以积极支持,海上风电发展会更有序规范,前景可期。”李健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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